2014年8月15日《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公布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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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时期新阶段新疆工作大事记 2014.6~2015.5》
唯一号: 320032020210000075
事件名称: 2014年8月15日《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公布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147.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2014年8月15日
发生地点: 新疆

事件描述

2014年8月15日《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暂行)》公布。该办法明确规定:新疆各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不得设置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门槛性条款。

知识出处

新时期新阶段新疆工作大事记 2014.6~2015.5

《新时期新阶段新疆工作大事记 2014.6~2015.5》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6

全面系统地记载了2014年6月到2015年5月新疆各族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国各县市区的大力支援下,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所取得的辉煌业绩,如实反映了一年来新疆社会经济各项事业长足发展的历史脉络,史料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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