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班·坎班尔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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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唯一号: 320030020210001433
人物姓名: 库尔班·坎班尔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213/001
起始页: 0466.pdf
出生年: 1928年
卒年: 1988年
籍贯: 柯坪县盖孜力克乡帕松村

传略

库尔班·坎班尔(1928~1988),柯坪县盖孜力克乡帕松村人,中共党员,曾任柯坪县长、阿克苏地区实验林场场长、地区石油公司经理等职。 库尔班·坎班尔出身于中农家庭,幼时过继给伯父,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民国37年(1948)5月,被县警察局招收任警察。新疆和平解放后,作为留用人员在县民警队当战士,由于他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工作突出,于1950年4月被选送到阿克苏专区翻译训练班学习,在学习期间加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结业后任柯坪县公安局翻译,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升任公安局副局长。1957年2月~1966年6月,任县长9年多。他经常深入农村、水利工地,参加劳动,调查研究,以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完成农业生产和水利建设任务,群众称他为“能吃苦的县长”。他任县长不久,正值公社化和大跃进时期,他在检查“大办食堂”工作时发现了一些问题,及时在小范围内对工作作了一些调整。每当自然灾害发生后,他总是及时赶到现场,了解灾情,发动群众抗灾救灾,并动员社会力量妥善解决灾区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受到群众的好评。他当县长,没有官架子,他常说自己是农民的儿子,因此,农民有什么事总爱找他。他忠诚于党的事业,认真维护党的团结和民族团结,组织观念强,带头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1965年8月,柯坪县委根据个别人的举报,怀疑库尔班·坎班尔有反革命言行,对其进行审查。 在“文化大革命”中,库尔班·坎班尔被错误地定为“库尔班·坎班尔反革命集团”的主要成员,在精神和肉体遭到很大摧残的情况下,仍坚持自己的信念,时常说:我不是反革命,我相信党,相信组织会澄清我的冤案。1970年9月,柯坪县第三届党代会形成错误决议,将库尔班·坎班尔定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地方民族主义分子,撤销其党内外职务,并开除出党。材料报到阿克苏地委时,地委认为该案疑点颇多,没有批复。1972年,地委、柯坪县委组织联合专案复查工作组,通过一年多的复查,认为该案不能成立,应予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但直到1977年6月,才正式平反。 1977年9月,地委调库尔班·坎班尔为地区实验林场革委会副主任,后任场长、场党委副书记。1984年7月,又调任地区石油公司经理。库尔班·坎班尔恢复工作后埋头苦干,时常带病坚持工作。1988年12月25日,库尔班·坎班尔因病去世,终年60岁。

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柯坪县志》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实事求是地记述柯枰县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柯坪县志》是柯坪历史的再现,它真实地记录了柯坪的苦难过去,全面地反映了柯坪欣欣向荣的今天,它将有助于人们认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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