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喜·诺尔博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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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精河县志》
唯一号: 320030020210001372
人物姓名: 达喜·诺尔博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164/001
起始页: 0789.pdf
性别:
时代: 清宣统元年(1909年)
出生年: 1909年
卒年: 1952年4月5日
籍贯: 精河县库斯台
民族: 蒙古族

传略

达喜·诺尔博(1909~1952年),男,蒙古族,清宣统元年(1909年),生于精河县库斯台。民国7年(1918年),承袭西路旧土尔扈特郡王,又称达喜王。当时达喜·诺尔博年幼,王府行政事务均由其母代理。成年后开始理政。 民国27年(1938年)2月~民国34年(1945年)1月,任精河县副县长,民国33年(1944年),加入国民党,任县党部委员、军事顾问。民国34年(1945年)2月,调任省政府顾问兼宣抚委员会委员、省参议员。民国37年(1948年)4月~1950年2月,任精河县长。 民国25年(1936年)和民国27年(1938年),分别在白庙王府和精河县城兴建蒙古族小学各1所。民国28年(1939年),为支援抗日后方修建公路,捐献大洋500元,并动员蒙古族大小头目和群众捐大洋1000元。 达喜依仗自己封建王爷的权势,强奸妇女,霸占民女;勒索霸占劳动人民的钱财,计有89匹马、455只羊、4峰骆驼、12头牛、3.7两黄金、10个元宝、1条地毯、2张铁丝床、1辆马车,强迫牧工和长工给他无偿劳动。 达喜还倚仗权势残害人命,曾割掉在他家里当佣人的阿拉西的一只耳朵,致使阿拉西无脸见人而逃往外地;曾用残酷的手段将一妇女迫害致死。以各种手段残害人命多人。 民国33年(1944年),“三区”革命时,达喜一面向国民党驻军要了40支步枪,煽动山区蒙民,企图镇压“三区”革命;一面又伪装进步,假称参加“三区”革命,从革命军方面要了15支步枪、1支手枪、1支手提式机枪和1660发子弹,将这些武器全部交给了国民党。 民国35年(1946年),达喜接受国民党破坏“三区”革命的任务,先派×××来精河、博乐、温泉进行活动;同年底,又携带国民党奖给的7条地毯、100块砖茶、4箱衣料、30顶皮帽子等物抵达精河,大肆宣扬说国民党政府好、美国强大等谣言;并派吾力扎提、夏尔喇嘛二人到乌苏同蒙古王爷马那王联络,商量策反事宜。 新中国成立后,达喜大肆散布谣言,作反动宣传,说“共产党解放军是害人民的”,鼓吹“美国强大,美国大力帮助国民党,国民党也是强大的”等等。1950年4月,接受帝国主义走狗、大土耳其主义首要分子艾尼、帕提赫·莫斯里莫夫的指示,与××××等人秘密策划成立大土耳其主义组织的事宜。当年,先后在自己家里和其他地方召开过有15人参加的7次秘密会议,大肆活动,并吸收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共214名大土耳其主义分子,其中由达喜亲自吸收蒙古族73名。1950年7月,在南山与土匪头子阿牙提组织土匪30余人,妄图谋杀在山上放羊的解放军战士,企图抢夺武器投奔乌拉孜拜司的克匪帮。 1951年,达喜派吾外代、哈尔格林二人去伊犁,与艾尼、帕提赫·莫斯里莫夫联络,策划暴动。为了暴动,他大肆蛊惑受蒙蔽群众捐献财产,并把65颗手提式机枪子弹和136颗步枪子弹埋在地下,准备暴动时使用。后因暴动未能实现,又鼓动阿牙提、格干等26人开会,企图持枪向青海、西藏潜逃,因事情败露被捕。 1952年4月5日,精河县人民法院以恶霸反革命罪判处达喜·诺尔博死刑。

知识出处

精河县志

《精河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8

《精河县志》全面、翔实地反映精河县自然、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历史与现状。实事求是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精河县历史发展的画卷,广泛涉猎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民族、宗教、地理的各方面,体现了鲜明的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是一部集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于一体的精河县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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