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效祖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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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志》
唯一号: 320030020210001328
人物姓名: 鲁效祖
文件路径: 3200/01/object/PDF/320010020220000161/001
起始页: 0704.pdf
性别:
出生年:
卒年: 1948年
籍贯: 甘肃临县
民族: 汉族

传略

鲁效祖(?~1948),男,汉族,清末出生于甘肃临县。金树仁统治新疆时期来到新疆,初任省府秘书,后任沙湾县知事。民国8年(1919)10月任布尔津县设治委员和首任知事,兼管还未设县的哈巴河和吉木乃两地。鲁效祖还先后担任过阿山代理道尹、新疆驻南京办事处代表、塔城行政长官、新疆高等法院院长等职务。民国37年(1948)病故。 鲁效祖为官清廉,初来布尔津便拒绝了哈萨克部落头人赠送的见面礼。在处理各种事务时以百姓利益为重,任职期间为布尔津县人民做了许多好事。民国9年(1920)阿山垦务局设立后,鲁效祖作为承办员到可可托海、青河和布尔津县清丈土地,安插垦民696户,并将土地划分给个人耕种,向政府缴纳公粮。他在布尔津县新建8间房屋。任职期间,他废除了哈萨克部落头目向民众收取的苛捐杂税,减轻了劳苦大众的各种负担,受到群众的衷心拥戴。 作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地方官,鲁效祖深知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在抵抗外国侵略,保卫祖国边疆,维护国家统一方面,鲁效祖做出了重要贡献。民国10年(1921)5月,被苏联红军打败的白匪军头子帕克什带领一万余人经塔城窜入阿勒泰地区,准备逃往外蒙。帕克什派人与鲁效祖交涉,要求给他们提供马匹和干粮。阿山道尹周务学胆小怕事,准备答应他们提出的条件,但鲁效祖坚决不同意,他主张乘白匪人饥马乏之时痛击敌人,消除后患。这时帕克什带领白匪军已偷渡额尔齐斯河,轻易占领阿勒泰市,后又占领布尔津县。鲁效祖率领3000余名兵丁退居吉木乃防守,当得知白匪军到达吉木乃时,立即派遣一支精锐部队进行袭击,白匪军措手不及,狼狈逃窜阿勒泰市。同年8月,新疆省政府与苏维埃政府达成协议,共同歼灭这撮白匪。9月1日,鲁效祖率部同苏联红军4000余人一起重创了敌人,帕克什率残部逃往外蒙,一场战乱被平息下去。 民国22年(1933)新疆爆发“四一二”政变,金树仁逃至塔城时,鲁效祖劝其通电下野。盛世才窃得新疆政权后,于民国25年(1936)任鲁效祖为新疆高等法院院长,不久被逮捕入狱,直至民国33年(1944)盛世才垮台后方释放出狱,在乌鲁木齐寓所书画膺生。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志

《布尔津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2

本志记载了布尔津县人民开发建设这片热土的艰辛曲折的历史过程和所取得的辉煌业绩。记事上限不拘,尽可能追溯事物发端,下限断至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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