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优良秩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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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62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优良秩序
分类号: D631;D92;D262
页数: 1
页码: 657-657
摘要: 1987年,县直机关单位制订了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奖罚制度,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斗争,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同1986年相比,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20.2%。破案率达到77.9%,重大案件下降25%,治安案件下降50%。整顿交通、市场秩序,主要街道实行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农贸市场的摊点按类别划区,有效地改变了城镇以往人车混行和乱摆摊点的现象。
关键词: 先进集体 社会风气 流窜犯罪分子 有效地 思想教育工作

内容

1987年,县直机关单位制订了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奖罚制度,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斗争,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同1986年相比,全县刑事案件发案率下降20.2%。破案率达到77.9%,重大案件下降25%,治安案件下降50%。整顿交通、市场秩序,主要街道实行人车分流,各行其道,农贸市场的摊点按类别划区,有效地改变了城镇以往人车混行和乱摆摊点的现象。
  1989年,加强综合治理工作,整顿和健全治安保卫组织。县公安局在全县建立治保组织135个,治保员386人,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285份,协助公安机关破案17起。同时,以城镇为中心,集中力量打击盗窃活动和流窜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破获案件75件,抓获犯罪分子46人,追回经济损失37598.86元。在1989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的动乱和1990年4月阿克陶县巴仁乡反革命暴乱中,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消除本单位一切不安定、不团结因素,维护全县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1990年,全县完成《宪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等12个法律知识的学习,考试及格率98.3%。经自治区、地区“一五”普法检查验收团验收,取得了合格证。并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集体,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向沙雅县颁发了普法先进集体奖杯和荣誉证书。
  1991~1992年,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城镇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管理。特别是对全县旅社、车马店、文化娱乐场所进行了清理整顿。同时,加强对宗教人士的思想教育工作,搞好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促进社会稳定。大力开展“扫黄”工作,彻底清除“六害”,有效地控制了精神污染,净化了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1993年,在县农村广泛开展评选“十星级文明户”活动,增强农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法律意识,农村的社会风气和社会秩序有了好转。继续深入开展全县“反腐倡廉”及“二五普法”工作。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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