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治“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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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62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治“乱”
分类号: D631;F426;I247
页数: 2
页码: 655-656
摘要: 整顿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管理,城区主要街道禁止畜力车通行。建立自行车停放点,整顿影剧院秩序,倡导人人做文明观众。整顿商店和街道秩序,提倡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社会新风尚。各单位加强法制教育,成立综合治理小组,强化内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健全以防特、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四防”制度,以及“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安全管理措施。
关键词: 县人大常委会 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 沙雅县 强化内部管理

内容

整顿交通秩序,加强交通管理,城区主要街道禁止畜力车通行。建立自行车停放点,整顿影剧院秩序,倡导人人做文明观众。整顿商店和街道秩序,提倡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的社会新风尚。各单位加强法制教育,成立综合治理小组,强化内部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和健全以防特、防盗、防火、防灾害事故为中心的“四防”制度,以及“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安全管理措施。做好对违法青少年的“四包”(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家长包子女,街道包居民)的工作。
  1992年2月,县委、县人民政府为加强对全县各族干部群众进行维护公共道德、公共秩序、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由县委宣传部写出了(沙雅县城镇治理“脏、乱、差”奖励办法(草案)》,共14条,由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对破坏、盗窃街道公共设施及扰乱公共秩序的一律处罚,对举报违犯办法者按罚款的50%予以奖励。与此同时,还制定了《沙雅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见义勇为基金实施办法》、《沙雅县群众治安联防管理暂行办法》,经县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后并交各乡(镇)场领导与县领导签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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