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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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沙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5566
颗粒名称: 一、婚姻
分类号: D923;I267;C913
页数: 2
页码: 624-625
摘要: (一)结婚 维吾尔族婚姻制度沿袭传统的一夫一妻制,不允许三代血亲结婚。也有一夫多妻、早婚和婚姻包办现象。新中国成立以后贯彻婚姻法,至新婚姻法颁布后,包办婚姻、三代血亲结婚、早婚现象逐步减少,至目前一般不主张与非信仰伊斯兰教种族男女通婚。
关键词: 岳父母 新婚夫妇 妇女地位 婚姻法 结婚仪式

内容

(一)结婚 维吾尔族婚姻制度沿袭传统的一夫一妻制,不允许三代血亲结婚。也有一夫多妻、早婚和婚姻包办现象。新中国成立以后贯彻婚姻法,至新婚姻法颁布后,包办婚姻、三代血亲结婚、早婚现象逐步减少,至目前一般不主张与非信仰伊斯兰教种族男女通婚。
  (二)订婚 男方请媒人向女方说合,经女方允诺后,媒人在约定之日领男方及其家长、亲属到女方家正式求婚,下定婚礼。双方在媒人仲裁下约定结婚时间。婚姻法颁布后虽然实行自由恋爱,但订婚的形式作为程序依然存在。
  结婚仪式在女方家举行。结婚前,男方将婚宴所需的肉、米、油、菜及新娘所用物品、礼品提前一二天送到女方家去。结婚仪式全程序一般进行三天。第一天早上在女方家中举行“尼卡”。新郎、新娘、伴娘、伴郎(一般为未婚青年)、亲朋好友、四邻及其应邀的宾客参加。宾客要衣冠齐整,着意修饰,以示对新婚夫妇的敬意和加深喜庆气氛。所送礼品一般是4~8个大馕和1包以上的盐,也有在馕上加方糖、茶叶、布料及首饰等礼品,视富贫情况不同而定,财力可及者有送羊及贵重金银首饰的。不论礼品如何,馕盐是决不可少的。仪式多在宽敞的地方举行,客人以老幼、尊卑,依次屈膝排坐。婚礼一般由有权威的长者主持。阿訇头缠色兰,盛装端坐于首席,宣读结婚证书和诵念尼卡经文后,询问新婚夫妇是否愿意结婚。其时,必须有德高望重的三人以上在场作证方可;新郎、新娘回答“同意结婚”双方吃醮盐水的馕以示相亲。仪式后客宴开始,每人一份客饭,多为1~2个馕上盛满抓饭、羊肉、包子,客人可将客饭带回家去。下午,新郎由亲友们陪同在唢呐锣鼓声中迎娶新娘,新娘临离家门时要示哭泣状,表示对亲情的分别之哀。新娘坐在毡(或毯)上,由人抬至车(马车、汽车等)上启程。当迎亲的车辆到女方大门口时,新娘的女友们关门索要礼品,新郎即刻将早备好的手帕、袜子、头带之类的礼品分别馈赠后,才将客人迎进门来,招待客人,并回赠客人礼品,一般为刺绣的小生活用品。新娘离家时,父母要为女儿作“都瓦”,其他亲人附诵,为之祈祷、祝福。迎亲队伍在路上时有村内少男少女拉绳设障,新郎要下车(下马)向大家施礼,伴郎要向小孩分散喜糖。新娘到家门前,亲人早已候迎。男方家妇女则关闭大门询问新娘“会不会做家务”,在回答“会”之后由男人用毡子抬进新房。新娘炕上盘膝而坐,头戴纱罩,由好友女伴相陪。男女示意要求揭开头罩,伴娘徐徐揭开后新郎即给伴娘赠礼品。夜晚,男女双方皆举行“麦西来甫”。
  次日,新郎及其直系亲属同新娘到女方家探望,新郎要在屋外大声问候岳父母三声之后方能进门。岳父母款待新郎后,赠送礼品给女婿及陪同伴郎。
  第三天,新娘家人又要到女婿家探望女儿,必须送上羊胸脯上的肉或最肥嫩最可口的食物,要带些餐具和围裙之类礼品,说些鼓励女儿勤俭持家之类的话。
  (三)离婚 新中国建立之前,妇女地位低下,男方对女方不如意时,只要说三声“塔拉克”(休妻),不管女方意愿如何,即可离婚。离婚后三个月内女方不准改嫁,以测是否有孕。新中国成立后妇女地位日益提高,离婚按婚姻法程序到乡镇级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纠纷案件则由法院裁决。
  一时冲动而感情尚未完全破裂者,可以再行复婚;但一般复婚前,男女双方皆再与异性男、女结、离婚一次后进行,以示双方均有人相爱而不失其尊严。

知识出处

沙雅县志

《沙雅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沙雅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地理、人口、农业、工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财税金融、商贸、经济、城乡建设、党派群团、政权政协、民政、政法、劳动 人事、军事、教育、科技、医药卫生、文化 体育和民族 宗教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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