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沙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75414 |
颗粒名称: |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 |
分类号: | G635;G633;G615 |
页数: | 1 |
页码: | 549-549 |
摘要: | 1987年,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对象为学历不合要求的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分民族、学科、阶段进行。小学教师考3门课程,即《教育学》、《心理学》全卷、语文、数学任选一门,其他学科任选1门(包括自然、地理、历史、政治、音乐、美术、体育)。中学教师考语文、政治、历史、英语、音乐、美术、数学、物理、化学、地理、体育11个学科。初中教师每科考3门以上专业课;高中教师每科考4门以上专业课。 |
关键词: | 幼儿教师 中小学教师 专业课 少数民族教师 专业合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