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柯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3187
颗粒名称: 二、农业税
分类号: F426;D625;D92
页数: 1
页码: 215-215
摘要: 新中国建立后,柯坪县废除田赋制度。1950年,根据新疆省人民政府《征收农业税办法》的规定,贯彻执行“分阶层依率计征,依法减免”的合理负担政策,实行累进计征制,人均收入不到150斤的免征,151斤为起征点。1953年,起征点改为180斤,当年征购公粮50万斤,占年产量的9.43%。1954年征购公粮53万斤,占年产量的8.37%。1964年征购公粮77万斤,占年产量的9.18%。
关键词: 年产量 起征点 合理负担政策 人均收入 柯坪县

内容

新中国建立后,柯坪县废除田赋制度。1950年,根据新疆省人民政府《征收农业税办法》的规定,贯彻执行“分阶层依率计征,依法减免”的合理负担政策,实行累进计征制,人均收入不到150斤的免征,151斤为起征点。1953年,起征点改为180斤,当年征购公粮50万斤,占年产量的9.43%。1954年征购公粮53万斤,占年产量的8.37%。1964年征购公粮77万斤,占年产量的9.18%。1965年,粮食征购实行“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1974年,征购公粮25万斤,占年产量的2.5%。1975年,实行“一定五年不变”的政策,全县征购任务为38万斤。1979年,全县核定征购基数为13万斤。1984年,征购公粮24.1万斤,占年产量的1.69%。1953~1985年,合计征购公粮1429.8万斤,占总产量32300.8万斤的4.48%。1985年后,柯坪县被国家列入贫困县,每年只征购粮食50万斤,其中公粮20万斤,一定5年不变。

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柯坪县志》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实事求是地记述柯枰县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柯坪县志》是柯坪历史的再现,它真实地记录了柯坪的苦难过去,全面地反映了柯坪欣欣向荣的今天,它将有助于人们认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