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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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柯坪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2746
颗粒名称: 序三
页数: 3
页码: 4-6

内容

鍾英
  《柯坪县志》即将付梓之际,县志主编阿布都沙塔尔·阿木冬同志要我为该书作序。我感到《柯坪县志》确有很多特点,有话要说,乃欣然命笔。
  1984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在喀什举办全区第二期地方志学习班。这一期培训的是南疆四个地州的地方志工作者,阿布都沙塔尔·阿木冬同志参加了学习。学习班里的几位少数民族同志特别引起我的注意,交谈也就多一些。阿布都沙塔尔·阿木冬当时谈到,他曾参与家乡柯坪的文物古迹考察。柯坪的古遗址,断垣上残留的壁画,出土的唐代钱币和其他文物,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言谈之中,他表露出对于家乡的热爱,对于编修家乡县志的高度兴趣和使命感。学习结束后,阿布都沙塔尔·阿木冬同志返回柯坪,就投身于县志编修工作,经过四年的埋头苦干,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在1988年上半年完成县志初稿。阿布都沙塔尔·阿木冬具有维吾尔文和汉文两种文字的写作能力。《柯坪县志》的初稿,他用维吾尔文写成,然后自行译成汉文。汉文稿经过评议、补充,在汉族同志的帮助下,几经修改,通过了审定和验收。《柯坪县志》汉文本定稿后,阿布都沙塔尔·阿木冬同志还要用汉文本校订修改维文稿,以出版《柯坪县志》的维文版。
  清代留传下来的新疆旧志,如乾隆年间的《皇舆西域图志》(1782年英廉等增纂)、《回疆志》(都统永贵等原纂,苏尔德增纂,1772年成书)、《西域闻见录》(满洲正蓝旗人七十一撰,1777年刊行)、《西陲总统事略》(伊犁将军松筠修),嘉庆年间的《回疆通志》(参赞大臣蒙古镶黄旗人和宁撰)、《三州辑略》(清乌鲁木齐都统、蒙古镶黄旗人和瑛纂),道光年间的《新疆纪略》(珠克图修),这些志书的编纂者或增订者,均为满族人或蒙古族人。自清代至民国时期,尚未见到维吾尔族人员编修志书的记录。我们这届编修社会主义新方志,有不少民族同志加入到修志队伍中来,其中包括大量的维吾尔族同志,他们作了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为新疆修志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新疆的修志工作离开了他们是搞不好的。但由维吾尔族同志担任主编、集收集资料、编写初稿、总纂成书于一身,还没有见到,阿布都沙塔尔·阿木冬实属新疆历史上维吾尔族人主编志书的第一人。这是一件十分可喜可贺的事。我相信,继阿布都沙塔尔·阿木冬之后,新疆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由少数民族同志主编的各级志书问世。
  地方志作为一种资料书,是应当有主题的。地方志的主题是什么?一言以蔽之,就是“发展”。地方志应当记述一地的经济社会的发展脉络,并为促进一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评价一部地方志,也应以是否充分反映了一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为主要标尺。
  《柯坪县志》是否较为充分地反映了柯坪县经济社会发展这一主题呢?回答是肯定的。
  柯坪县地处偏僻封闭的山区,1930年才正式建县。到1949年,这个以农业为主业的县,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仅73.6公斤,总产量212万公斤,全县近1.5万人口,人均粮食140公斤,不足以果腹;人均油料仅0.8公斤。新中国建立后,到1990年,人口增至3.4万余,粮食单位面积产量为245.2公斤,总产量912.5万公斤,人均占有粮食268公斤;人均油料为8.8公斤。从人均占有粮油数量看,柯坪县人民的生活,已开始脱离贫困,向温饱过渡。柯坪农业生产的发展,是由于社会制度的改变,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是由于在水利建设、节约用水、改进耕作方法、改良品种、合理施肥、实行机耕机播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才使农业生产力大大提高。其中,尤其是在水利建设上,国家给予了大量投资,40年中,累计已达800余万元。这些在志书中都有很好的记述。
  《柯坪县志》还记述了其他各业的发展,许多行业是从无到有的。比如交通事业,柯坪历来依靠畜力运输,1956年才开始有汽车客运。到1989年,全县有各种汽车153辆、各型拖拉机307混合台,客货运输任务已主要由机动车来完成。
  地方志是一种资料书,编修地方志要重视收集资料,我还主张要特别重视收集现实的社会调查资料,而不仅仅是收集档案资料。档案是要查的,要认真研究档案资料。但是,方志工作者还应当下大力气去进行社会调查。现实生活瞬息万变,这方面的资料,如不注意收集,往往会失之交臂。要进行社会调查,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本地少数民族干部具有极为便利的条件。阿布都沙塔尔·阿木冬同志在修志过程中,曾花费大量时间,在群众中进行细致的调查,我们可以从《柯坪县志》的方言卷中看到,县志不仅把柯坪县的方言与维吾尔标准语进行比较,而且还与和田方言进行比较,标出语音上的细微差别。《柯坪县志》对于维吾尔族风俗习惯的记述,也有独到之处,比如讲到婚姻风习时有这样一段记述:“婚礼三四天后(一般在星期五),女家要举行‘阿孜尼力克’宴请男家。玉尔其乡的习俗是,女家要给男家几乎所有的亲戚送礼(礼物从衣服到木勺子均可)。盖孜力克、阿恰勒两乡则不同,是双方互赠礼物(女家送被褥,男家送大衣和其他礼物,双方基本上是等价互送)。”这样,《柯坪县志》不仅一般地记述了本县维吾尔族的婚姻风习,而且还讲到了本县各乡的不同特点。这种细微的不同,不作深入的调查比较,是很难掌握的。
  《柯坪县志》初稿,曾经以1985年作为下限,后来,通过评议和修改,主编阿布都沙塔尔·阿木冬同志认真考虑了延长下限的建议,努力补充资料,使志书的下限,一般都下延至1990年。这在新疆已出版的志书中,还无先例。我希望以后出版的志书,都能像《柯坪县志》这样,至少要将下限延长到1990年底,如果志书的出版时间向后推迟,志书的下限还应再延长。志书要详今,资料就要新;志书讲效应,资料就要近。
  是为序。
  1992年5月
  注:本文作者鍾英,系新疆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原副主任,现已离休。

知识出处

柯坪县志

《柯坪县志》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实事求是地记述柯枰县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柯坪县志》是柯坪历史的再现,它真实地记录了柯坪的苦难过去,全面地反映了柯坪欣欣向荣的今天,它将有助于人们认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从而在社会主义大道上迈开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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