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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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阿克苏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1471
颗粒名称: 落实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F426;R169
页数: 2
页码: 4-5
摘要: 1980年中共阿克苏地委、地区革委会要求汉族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带头落实“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计划生育政策,按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都有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
关键词: 计划生育工作 实行计划生育 阿克苏地区 生育指标 计划生育

内容

1980年中共阿克苏地委、地区革委会要求汉族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带头落实“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计划生育政策,按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都有计划生育的义务”实行计划生育。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大提出的“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共阿克苏地委、地区行政公署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人口发展计划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地区各级党政领导亲自慰问独生子女家庭,组织并参与各种慰问活动,兑现奖励政策;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干部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1983年在地区汉族已婚育龄群众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手术月活动,落实永久、半永久性避孕节育措施。
  1980年开始阿克苏地区及各县(市)计生委对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988年开始对终身只生育两个孩子的少数民族夫妇颁发《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对领取“两证”的夫妇发给一次性奖励金和儿童保健费。
  1980年开始阿克苏地区各县(市)实行合同管理计划生育指标,地、县(市)计生委按自行设计的计划生育合同书或生育指标,对要求生育的夫妇按先申请,领取生育合同(或生育指标)后再生育。
  1984年以前,在实行计划生育的初期由地、县两级人民医院承担全地区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由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向育龄群众免费供应避孕药具;1984年开始由地、县两级的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所(站)和医疗部门共同承担计划生育的技术服务。
  1985年开始,地区计划生育部门协同相关部门管理个体从业人员和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知识出处

阿克苏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志

《阿克苏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出版地:2004

本志客观地、真实地记述阿克苏地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历史和现状,力求反映出阿克苏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与特色,是为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和计划生育系统提供参考、借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资料书。上限自汉唐起下限到2003年9月。重点记述阿克苏地、县(市)两级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状况,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只记述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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