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博斯坦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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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策勒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70260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博斯坦乡
分类号: D422;D92;F326
页数: 2
页码: 58-59
摘要: 博斯坦乡位于昆仑山北麓,县城的东南方向,乡政府驻地巴格贝希村位于山沟出口冲积扇地带。距离策勒县城直线距离87.2千米,公路里程135.2千米。
关键词: 自然村 村委会 策勒县 博斯坦乡 立方米

内容

博斯坦乡位于昆仑山北麓,县城的东南方向,乡政府驻地巴格贝希村位于山沟出口冲积扇地带。距离策勒县城直线距离87.2千米,公路里程135.2千米。
  乡域东与于田县交界,西与奴尔乡为邻,南隔昆仑山与西藏接壤,北与达玛沟乡相连。南北长121.1~144千米,东西宽1.8~33.8千米,面积2694平方千米。2000年,乡辖13个村民委员会,22个自然村。13个村委会分别为:巴格贝希村委会,辖2个自然村;加依推孜村委会,辖3个自然村;墩巴格村委会,辖3个自然村;亚喀喀什村委会,辖6个自然村;阿其玛村委会,辖1个自然村;吉格代博斯坦村委会,辖2个自然村;阿热萨依村委会,辖2个自然村;阿亚克喀拉苏村委会,辖1个自然村;巴什喀拉苏村委会,辖1个自然村;阿热勒力克村委会,辖1个自然村;迈丹推孜村委会,辖1个自然村;布藏克尔吐维村委会,辖1个自然村。
  博斯坦乡民国时期为策勒县第六区和平乡。新中国成立后,划归策勒县第六区依麻木乡。1958年人民公社化时期,为策勒县奴尔人民公社依麻木管理区。1977年8月23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将策勒县奴尔公社依麻木管理区划出,设置策勒县博斯坦公社。博斯坦意为“绿洲”。1984年实施乡村建置时,博斯坦公社改称博斯坦乡。
  博斯坦乡最低海拔1600米,最高海拔为6280米,平均海拔3900米。
  全乡耕地面积18645亩;林地面积3095亩,草场面积898365亩,其中夏草场180 150亩,冬草场718215亩。耕地面积占全乡总面积的0.73%;林地面积占0.128%,草原面积占22.2%,戈壁、沙漠、山地占77.08%。
  乡境地形南北狭长。由南部巴什喀拉苏到北部阿亚克喀拉苏直线距离达31.5千米。南北气候差异较大。中部农业区,气候干燥,雨量较少,有效积温在摄氏400℃以下,适宜种植小麦,也可种植生长期在110天左右的中熟玉米,南部的巴什喀拉苏地区雨水较多,因此,草场面积大,适宜放牧,也适宜种植青稞、豌豆和春小麦,在雨水特别多的年份,春小麦不能成熟。最北部阿亚克喀拉苏一带,气候比乡政府驻地气候温和,适宜发展农业和林业。
  乡境山区矿藏有玉石、黄金、水晶石等。野生动物较多,主要有旱獭、黄羊、狐狸、红嘴老鸦、雪鸡、石鸡等。植物有紫花针苕菜。
  乡境水利资源较丰富。有大小河流11条,年均径流量达0.809亿立方米。水源主要是靠融雪水积流成河。主要河流有哈拉苏河,全长54千米,年径流量0.197亿立方米,经戈壁流入达玛沟乡布拉克贝希;阿克萨依河,全长40千米,流入布藏河,最大流量150立方米/秒;最小流量0.25立方米/秒。境内有一个名为来勒湖的死水湖,面积0.55平方千米,水面高度4980米。博斯坦乡为充分利用河水资源,调济季节水量的余缺,修建了一条长6千米的干渠,并修建一座库容为200万立方米的水库,为农业发展创造了条件。
  博斯坦乡经济以牧业为主,在牧业发展的基础上,农业也得到较快发展。进入80年代,全乡粮食实现自给有余,1984年播种小麦8182亩,产量达到98.7万公斤;播种玉米4572亩,产量62.89万公斤,播种青稞300亩,产量达2.45万公斤,粮食总产量188.95万公斤。当年油料总产7.2万公斤。当年牲畜存栏4.7万头(只),其中牛1496头,马606匹,驴2500头,骆驼352峰,山羊7180只,绵羊34465只。2000年,全乡粮食总产量4676.74吨,油料总产量47.4吨,年末牲畜存栏总头数2.59万头(只)。农牧民人均纯收入794元。
  博斯坦乡70年代以前树木砍伐严重,70年代开始,重视林木保护和植树造林,到1984年,全乡有各种树木61.06万株,特别是阿亚克喀拉苏村,人均有各种树木1100株,荣获全县植树造林模范单位。
  博斯坦乡直到70年代,运输仍然靠畜力。1977年修筑了一条自奴尔至博斯坦的简易公路,接通了策勒县至奴尔公路。交通状况得到改善。1984年,全乡有汽车一辆,大中型拖拉机18台,1992年,策勒至博斯坦公路全部铺筑沥青,开通了策勒至奴尔乡的公共汽车。
  博斯坦乡50年代初只有1所简易民办小学。1977年创办6所小学。1984年,博斯坦乡有中学1所,教职工12人,小学11所,教职工78人,中小学在校学生808人。2000年,全乡有中学1所,小学12所,在校学生总人数1457人。教职工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31人,中专文化水平的98人。中、小学校舍全部为砖木结构。
  博斯坦乡1978年创办1所卫生所,有3名卫生员,条件简陋。1984年设立乡卫生院,有医护人员12人,病床30张,同时配备了必要的医疗器械;乡村建立保健所12个,有不脱产卫生保健员23人。2000年,乡卫生院专业医护人员增加到18人,全部具有中专以上专业学历,乡卫生院在全乡农村设立医疗诊所12处。
  乡境有一处古迹,称“托特依麻木麻扎”,即“四个依麻木的墓地”。位于乡政府驻地东部直距2千米处。占地面积200亩,麻扎内有一座清真寺,为伊斯兰教徒从事宗教活动场所。这一墓地在喀什、和田地区颇有名气,每年的古尔邦节、肉孜节,有不少穆斯林宗教人士远道而来进行宗教活动。

知识出处

策勒县志

《策勒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5

本志忠实地记载了策勒各族人民共同走过的历史路程,真实地书写了策勒在不同历史年代所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上限追溯事物的发端,下限至2000年,全书包括概述、大事记、33篇专志和附录,客观记载了策勒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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