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 2014》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60226 |
颗粒名称: | 【现金管理】 |
分类号: | F832;F8;D92 |
页数: | 1 |
页码: | 211-211 |
摘要: | 2013年,吉木萨尔县联社制定《吉木萨尔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金营运管理办法》以及大额现金管理等规定,对各社现金收付量、日常现金调拨等库存限额调整,安排专人负责每天的资金头寸上报工作。规定日平均库存不得超过核定限额(含自助设备,日均库存现金是指上月30天的平均余额)。日终轧账后,除管库员以外,其他柜员尾箱现金限额为5万元,柜员休假时库存现金必须清零。 |
关键词: | 吉木萨尔县 大额现金管理 清算中心 库存现金 信用社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昌吉农村信用社年鉴》(2014)多角度、全方位、真实地记载了2013年昌吉州各县市联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服务“三农”、服务中小微企业、服务县域经济,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充分展示了昌吉州各县市联社各族干部员工的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