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强公民意识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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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创新与求是——2006年新疆社会科学界青年学者论坛论文集》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50071
颗粒名称: 二、增强公民意识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页数: 3
页码: 3-5
摘要: 1.从历史传统看,增强公民意识是破除封建落后思想的迫切需要。在我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中没有公民这个概念,在家国一体的传统政治结构中,只有天子与臣民的关系。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作为与民主同时伴生的公民意识在我国缺失也就不足为奇。改革开放不仅带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飞猛进,同时也是我国社会真正发生“政治文化革命”的历史时期。

内容

1.从历史传统看,增强公民意识是破除封建落后思想的迫切需要。在我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中没有公民这个概念,在家国一体的传统政治结构中,只有天子与臣民的关系。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作为与民主同时伴生的公民意识在我国缺失也就不足为奇。改革开放不仅带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飞猛进,同时也是我国社会真正发生“政治文化革命”的历史时期。封建社会是一种靠传统习俗、宗教理念以及人身依附关系来维系的封闭社会,其价值观念体现在自我牺牲、绝对义务、忘我无我、忠诚忠贞这些传统道德要求上,塑造的是一种典型的臣民意识。由于几千年臣民观念的束缚及极“左”思想的影响,中国人对于什么是公民、如何做公民在观念上还比较迷茫和朦胧。民主曾经远离普通百姓的生活,远离政治、厌恶政治,对自己的权利麻木不仁,是不少公民的心态。一种合理健全的制度,可以使政府有足够权威,同时也应使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所以要通过调整和改革,使制度的开放性、包容性、民主性充分体现,并具有一定活力,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反之,若只是政府有权威而绝大多数公民无足够自由,就会使其缺少生产物质利益的积极性和进行科技革新的创造性,最终阻碍社会经济发展,使个人只有基本物欲需求的满足,而无个性和人格的发展。
  2.从国内现实看,增强公民意识与和谐社会的要求本质上是一致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自身三大矛盾全面和谐的社会。其中,人自身和谐是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前提,又是自然与社会和谐的产物。造就和谐的人的个体,应当能合理地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错综复杂关系,把自己融入自然和社会。当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元化,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们的公民意识也逐渐增强。但现实中不少公民仍缺乏权利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他们对权力抱有恐惧症,认为官管民是天经地义的,而民告官则是天方夜谭,没有好下场。因此在权力面前大都采取惹不起躲得起的态度。由于缺少公民广泛的参与和监督,一方面,党中央针对腐败的滋生蔓延制定了教育制度和监督的防范措施,持续不断地进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果断地清除已经发现的腐败分子;但仍有一些党政干部还在滥用手中的权力,侵犯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一些涉及腐败的大案要案层出不穷,使政府形象、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大大受损。虽然任何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一个过程,但问题不只是事物本身的过程性,还在于推进这一过程的思路和方法。要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首先要建立公民社会,培育公民意识,因为确立公民的资格、唤醒公民意识、用权利限制权力是法治建设的起点和基础,也是遏制腐败的根本。我国实施依法治国战略面临的一个重要转变,就是把主要致力于对人民的道德承诺转变为确立公民的资格和地位,把主要致力于对权力主体的道德约束转为唤醒公民意识上来,也就是既要强调权力主体的自律,更要让人民起来监督权力行使,使官员接受老百姓(公民)的监督,才能以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和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而创造活力离不开公民意识;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更是离不开公民意识;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需要用法治和制度,也要借助于自觉的公民意识和行为。今天人们日益意识到:借助于社会机制激发公民更多的投入、更多的参与、更多的共同行为,从而使自主与共同意识、富裕与团结、个体性与责任感融合在一起,依靠社会机制的激发与诱导力量来解决问题,这正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从整体上看,我国已经无可逆转地融入了全球性的现代化进程中,一种与公民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公民意识,将逐渐占据主导地位,人民民主有了长足的进步。经过多年的立法工作,国家的行政管理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到2010年还将基本上形成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党的十五大还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根据社会政治和经济形势的需要,从1982年起我国进行了四次宪法修改,特别是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的第四次修宪,把“国家按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内容写进了宪法,这一修改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我国公民权利有重大扩展。但公民意识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与公民社会的形成以及公民本身素养的提高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虽然我国已经扭转了“文化大革命”那种无法无天的局面,开始走上了依法治国的道路,但这距离人民的要求、距离公民社会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3.从世界范围看,建立公民社会、增强公民意识的世界民主化浪潮已大势所趋。和平竞争,是当今世界的主潮。民主作为反映社会进步状况的政治价值尺度,不可避免地要加入到竞争的行列中来。在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这么多独立的国家在期盼和实践着民主政治。民主概念的内涵在不断深化发展,但平等、自由、法治、民主始终是民主政治的核心部分,是政治上的“商品重炮”。它能将一个社会秩序混乱、人的价值遭受厄运、人际关系复杂的扭曲社会校正过来,使社会恢复其本来面目——国家政治制度有序,人际关系得以理顺,人的价值得以实现。

知识出处

创新与求是——2006年新疆社会科学界青年学者论坛论文集

《创新与求是——2006年新疆社会科学界青年学者论坛论文集》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8

由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党校协办的第三届“新疆社会科学界青年学者论坛”,于2006年9月23日在兵团党委党校举行。论坛征集到论文144篇,大会交流20篇。论文内容涉及社会科学类众多学科和新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了全面反映这次论坛的研究成果,进一步推进青年学者的科研工作,我们从所征集的论文中选编了这本论文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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