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附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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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科技工作文件选编》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43414
颗粒名称: 第四章 附则
页数: 1
页码: 6-6
摘要: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容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自治区经委负责解释。

知识出处

科技工作文件选编

《科技工作文件选编》

出版者:新疆石油管理局科技处

出版地:1997

为了适应市局科技管理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需要,将“八五”以来我局颁发的有关科技工作的政策、办法、规定选编成册,供广大科技工作者了解、熟悉、强化法规意识,自觉执行政策,以利于维护企业利益和科技工作者自身的技术权益,促进市局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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