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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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1193
颗粒名称: 一、单位基本情况
分类号: F719;F426;F127
页数: 4
页码: 339-342
摘要: 2004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5467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485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1330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88个,其他法人单位1564个。产业活动单位7337个,其中,第二产业、第三产业7183个。个体经营户61625户,其中第二产业2122户,第三产业59503户(详见表1)。
关键词: 法人单位 昌吉市 个体经营户 米泉市 玛纳斯县

内容

2004年末,全州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5467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2485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1330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88个,其他法人单位1564个。产业活动单位7337个,其中,第二产业、第三产业7183个。个体经营户61625户,其中第二产业2122户,第三产业59503户(详见表1)。
  第二、三产业单位半数以上集中于昌吉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单位拥有量以昌吉市为中心向西部和东部呈递减态势。东部阜康市、吉木萨尔县、奇台县、木垒县拥有法人单位1807个,占33.1%;西部昌吉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3652个,占66.9%。东部四县、市拥有产业活动单位2744个,占37.6%;西部四县、市4556个,占62.4%。
  第二、三产业法人单位数名列前4位的县市依次是:昌吉市、米泉市、玛纳斯县、阜康市。
  个体经营户较多的县、市是:昌吉市、米泉市、奇台县、阜康市和玛纳斯县(以上详见表3)。
  在产业活动单位中,从事制造业的单位844个,占11.6%;批发和零售业657个,占9.0%;教育554个,占7.6%;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2749个,占37.6%。以上四个行业合计占65.8%(详见表4)。
  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6个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5337户,占41%;交通运输业20305户,占32.9%;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6046户,占9.8%;住宿和餐饮业6040户,占9.8%;工业2044户,占个体经营户总数的3.3%;(详见表5)。

知识出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出版者: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局

出版地:2009

本书内容包括统计机构沿革、经济统计报表、社会统计报表、综合平衡统计报表、其他专业统计报表、普查、统计咨询服务、统计法制建设、统计基础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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