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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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30823
颗粒名称: 1957年
分类号: D267;F426;C829
页数: 1
页码: 10-10
摘要: △1月,自治州计划统计科举办了第一期农业统计培训班,各乡政府秘书30余人参加,马存亮、马树林授课。
关键词: 国家统计机构 以乡为单位 自治州 第一季度 自治区统计局

内容

△1月,自治州计划统计科举办了第一期农业统计培训班,各乡政府秘书30余人参加,马存亮、马树林授课。
  △根据自治州人民委员会决定,在昌吉县进行了1957年城乡人口民族情况的统计调查。调查结果:总户数8706户、39165人,其中汉族20340人,回族9952人,维吾尔族2647人,哈萨克族293人,满族23人,农区户数5314户,总人口24778人,牧区户数982户、5913人,昌吉镇2410户、8474人。
  △根据自治区统计局统贸字[1956]358号文件规定,1957年1月起,商业单位执行向国家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包括月、季、年报)。各单位不论报送月报、季报、年报,除本身外,均需将各县公司资料汇总在内,一次上报。
  △根据1957年商业统计制度,将1957年商基01、02表由本年第一季度起改为季报,停止按月上报的规定,各公司从第一季度起按季汇总各县报表数字上报州人委统计科。
  △奇台、呼图壁两县以乡为单位,组织了统计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乡长领导,7-9人组成,统计部门可通过统计小组进行工作。并提出各县均可以效法,先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进行全面推广。
  1957年工业产品不变价格正式使用。

知识出处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志》

出版者:昌吉回族自治州统计局

出版地:2009

本书内容包括统计机构沿革、经济统计报表、社会统计报表、综合平衡统计报表、其他专业统计报表、普查、统计咨询服务、统计法制建设、统计基础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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