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镇民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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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志(中)》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514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城镇民用电
分类号: F426;TM925;TM621
页数: 2
页码: 703-704
摘要: 1952年,驻焉耆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军六师机关用小汽油机发电照明。1955年,焉耆县和库尔勒县城镇民用电22.2万千瓦时。1956~1957年,库尔勒县、轮台县和且末县城镇小火电站和小水电站开始发电,巴州和库尔勒专区城镇民用照明电发展到230万千瓦时。1958年,和静县及巴仑台区、焉耆县、和硕县、尉犁县、若羌县小水电、小火电和柴油发电机组建成发电。至此,巴州和库尔勒专区所辖8个县的城镇大部分居民用电照明,全年用电269.78万千瓦时。
关键词: 居民生活用电 千瓦时 民用电 州城镇 库尔勒

内容

1952年,驻焉耆中国人民解放军二军六师机关用小汽油机发电照明。1955年,焉耆县和库尔勒县城镇民用电22.2万千瓦时。1956~1957年,库尔勒县、轮台县和且末县城镇小火电站和小水电站开始发电,巴州和库尔勒专区城镇民用照明电发展到230万千瓦时。1958年,和静县及巴仑台区、焉耆县、和硕县、尉犁县、若羌县小水电、小火电和柴油发电机组建成发电。至此,巴州和库尔勒专区所辖8个县的城镇大部分居民用电照明,全年用电269.78万千瓦时。1959~1964年,一些厂矿企业开始用柴油发电机发电以供生产和照明,6年城镇居民生活用电3935.83万千瓦时,平均每年生活用电665.97万千瓦时。1965年,全州城镇居民生活用电791.28万千瓦时,人均用电185.7千瓦时。1966年,铁门关水电站发电,为部分县城的居民提供常明电。是年,全州城镇居民生活用电1076.41万千瓦时,电价千瓦时0.19元。1971年,铁门关水电站发出的常明电送到和静县、巴仑台区、焉耆县、马兰和库尔勒县及塔什店区。是年,全州城镇居民生活用电1866万千瓦时,是1966年的1.73倍。1973年,铁门关水电站的常明电向红光无线电厂、红星机器厂等一批离城镇较远的厂矿企业延伸。是年,全州城镇居民用电2265.76万千瓦时。1974~1975年,因部分输电线路施工,城镇居民用电停留在1600万千瓦时左右。1976年,铁门关电站的常明电送到尉犁县城。是年,全州城镇居民生活用电1858.1万千瓦时。1977~1979年,和硕县、博湖县城镇用上巴州电网的常明电,全州除轮台县、且末县和若羌县外,其余县均由巴州电网送电,三年城镇居民生活用电6168.35万千瓦时。1980~1982年,工业用电量增加,城镇民用电量稳定在1800万千瓦时左右。
  1984~1985年,城镇民用照明电价调至每千瓦时0.2元。在此期间,塔什店火电厂、和静钢铁厂列车发电站和轮台县火电站更新发电机组相继发电,缓解了工业用电与民用电之争,两年城镇民用电分别为2410.29万千瓦时和2386.45万千瓦时。1986~1988年,电视机、电冰箱、电风扇等家用电器开始进入普通居民家庭,加上南疆铁路正式通车,铁路职工不断增加,3年城镇民用电10465.13万千瓦时,平均每年民用电3488.37万千瓦时。1989年,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和库尔勒市区内的一些宾馆开始使用空调器,城镇居民家用电器增加,城镇民用电达到4277.59万千瓦时。
  1990年,全州城镇居民用电6379.83万千瓦时,人均占有电量191千瓦时,是1985年的2.67倍,其中库尔勒市2869.55万千瓦时,人均占有电量114千瓦时。

知识出处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志(中)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志(中)》

出版者:当代中国出版社

出版地:1994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区域内工业、乡镇企业、塔里木石油、电力工业和交通、邮电等等方面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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