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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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3039
颗粒名称: 1962年
分类号: D262;F426;D630
页数: 6
页码: 81-86
摘要: 1月4日 地委决定:撤销专区财政局,恢复专署财政科和专区税务局的机构。专区税务局由陈树楠任局长。
关键词: 温宿县 领导小组 第一书记 自治区 阿克苏

内容

1月4日 地委决定:撤销专区财政局,恢复专署财政科和专区税务局的机构。专区税务局由陈树楠任局长。
  3月上旬 地委总结专区农村人民公社的整风整社情况,从1961年12月中旬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1)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宣传教育;(2)进一步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六十条”,结合实际处理具体问题;(3)整党、整团、整顿民兵组织及甄别与改选干部;(4)讨论与落实生产计划,健全生产组织和各项制度。库车、阿瓦提、新和、柯坪四县于2月底结束,其余四县在3月上旬结束。
  3月底 地委《关于专区甄别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专区甄别工作从1961年12月开始,截止3月,全专区在历次运动中受批判斗争的2381人和受处分的2622人中,应划入甄别对象的1229人,其中反右倾案件69人,反地方民族主义案件65人,农村整风整社案件694人,三反及其它运动案件401人。已甄别结案的649人,占应甄别案件的52.8%,其中原处理正确的330人,原处理基本正确的164人,两项合计占已甄别结案的76.1%;原处理错了的79人,原处理基本错了的76人,两项合计占已甄别结案的23.9%。
  5月7~13日 地委召开各县委第一书记分片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是:(一)进一步研究贯彻中央基本核算单位下放问题,同时检查春耕生产,交流经验,研究促进农业生产的措施。(二)研究人民生活安排问题。(三)传达自治区有关“伊塔事件”的指示精神,结合检查专区边界和社会治安问题。
  5月19日 地委作出《关于精减机构的决定》。地委机关保留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委,共有编制74人,团地委、妇联、工会共编制10人,撤销农工部、财贸部、工交部、政法部、书记处办公室、调查研究室、讲师团。专署下设办公室、民政科、财税科、文教卫生科、农林科、畜牧科、粮食科、商业科、工交科、计统科、科委(与科协合并,对外挂两个牌子)、体委、档案馆、公安处、检察院、法院。水利局和物资局,仍保留现行建制,但人员要大量精简。
  5月21日 地委发出关于《撤销各县委书记处及其改变县委第一书记、书记称谓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县委第一书记改任县委书记,代理第一书记改任代理书记,书记及候补书记改任副书记。
  7月6日 自治区党委决定:赛里曼·塔里甫娃(女)调任和田专署副专员。
  7月20~23日 中央农垦部部长王震视察阿克苏。王震主要视察了农一师胜利九场(今五团)、十场(今三团)、十四场(今九团)、三总场、十九场(今二十团一部分)和塔里木农垦大学等单位,并听取师、场党政领导的工作汇报。王震深入团场连队,了解农垦战士的生产和生活情况。
  7月26日 地委发出《关于撤销专、县各党组分组的通知》。通知指出:“按党章规定,除仍保留专署党组、各县人委党组外,对专区、各县原设的政法党分组亦暂保留,其余党分组均予撤销。
  8月6日 地委成立镇反领导小组,由11人组成,高培臣任组长。李玉田、麻木提·斯拉木任副组长,并同时成立库车、沙雅、新和三县镇反领导小组分组。李玉田任组长。
  8月13日 地委成立专区精减“四定”(定任务、定人员、定口粮、定工资基金)领导小组,由9人组成,组长高培臣、副组长麻木提·斯拉木。
  8月22日 自治区党委决定:专署副专员张占歧兼任中共阿克苏县委书记。
  11月5日 地委决定:成立阿克苏县人民银行和邮电局。
  11月14日 地委发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做好农村支边青年,精简下放职工和自流人员巩固工作的紧急指示”的通知》。《通知》指出:全专区从1959年以来,共接受和安置支边青年1928人,下放职工5495人,自流人员25299人,合计三类人员共32722人。四年来安置三类人员中,遣返的4576人,外流的9867人,实有18279人,大部分在人民公社、专、县农、林牧场中安置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这批人员的巩固工作,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要求专署和各县成立三类人员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区领导小组由7人组成,王高才任组长。
  11月24日 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地委决定调整水费收交标准。新的标准为稻田、菜地每亩3斤(折合麦子,下同),其他作物均为每亩2斤。
  12月3日 地委发出《关于恢复温宿县建制的通知》。《通知》指出,1962年1月4日,地委根据地区辽阔、交通不便,领导力量薄弱,不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向自治区党委提出恢复温宿县建制的请示报告,并决定做筹建恢复的准备工作。9月5日,地委、专署发出《关于解决阿克苏、温宿分县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通知》对阿、温分县后的县界、财产、人员的分配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并成立地委阿、温分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阿、温分县事宜。10月20日,国务院第117次全体会议通过和自治区人委11月7日以办公厅秘字914号文正式通知恢复温宿县建制。12月3日,地委根据这一批示发出通知:(一)从1962年12月1日起恢复温宿县建制;(二)在温宿县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由艾买尔·吾守尔、于芳甫、张福全为代理副县长;(三)由艾买尔·吾守尔主持筹建组成温宿县第一届第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按法定程序安排代表名额,提出县长、副县长候选人名单;(四)温宿县人民代表大会应争取在1963年1月召开。
  12月7日 阿克苏各族军民三万余人热烈欢迎驻军部队在中印边界自卫反击战中胜利归来的指战员,并举行了欢迎仪式。1963年1月3日至17日,部队组织了巡回报告团,在专区和各县举行了英模事迹报告会。
  本年 阿克苏专区精减下放干部情况。专区共有干部8635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4963人,占干部总数的57.47%;党员3359人,团员1436人,党团员占干部总数的55.53%。精兵减政、下放干部,自治区派来干部300名,加强了农业第一线。截至11月底,专区共精减干部892人,除286人退职回关内农村外,其余均在新疆农村安排工作。
  △ 全专区共下放干部528人,除少部分领导干部兼职下放外,绝大部分是离职下放。其中专区级干部2人,下放兼任县委书记。县级干部19人,区级干部48人,一般干部459人。均到公社、大队担负领导工作。从而扩大了农业第一线的干部队伍,加强了基层领导力量。
  △ 阿克苏地监委关于《阿克苏专区1962年党的监察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指出,1958年以来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如反右倾、三反、整风整社、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等运动,处理了一些干部和党员。一年来,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处理的7153人,其中党员2215人中,进行了全面的甄别工作。到1962年底,已甄别、复查6700人,占应甄别人数的93.7%。
  △ 地委辖9个县委、66个公社党委、88个基层委员会、167个党总支、1227个党支部。有党员18201人,其中正式党员15200人,预备党员3001人;男党员15968人,女党员2233人;汉族党员1609人,维吾尔族党员16427人,其他少数民族165人。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历史大事记 (一九四九•十〜一九九三•十二)》

出版者:新疆大学出版社

出版地:1997

记述了从1949年10月至1993年12月共44年中,中共阿克苏地委积极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领导阿克苏地区各级党组织及全地区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奋发图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基本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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