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五师艾比湖热电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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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2108
颗粒名称: 二、农五师艾比湖热电厂
分类号: F426;F326;TM621
页数: 2
页码: 42-43
摘要: 艾比湖热电厂是农五师垦区电网唯一的火力发电厂。位于博乐市新工业区东部,距市中心7千米。厂西为油脂化工厂、外资车队、肉联厂、师棉纺厂等单位,厂东为戈壁滩,南北两面均临城市主干道。距厂址1.3千米处有博精公路,厂区面积占地10万平方米。
关键词: 集中供热 农五师 火力发电厂 机组发电 博乐市

内容

艾比湖热电厂是农五师垦区电网唯一的火力发电厂。位于博乐市新工业区东部,距市中心7千米。厂西为油脂化工厂、外资车队、肉联厂、师棉纺厂等单位,厂东为戈壁滩,南北两面均临城市主干道。距厂址1.3千米处有博精公路,厂区面积占地10万平方米。
  1989年3月17日,农业部批准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报告,同意在农五师建火力发电厂1座,容量2.4万千瓦,分两期建设,一期2×0.6万千瓦,二期1×1.2万千瓦。
  (一)选址。1988年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选址,有博乐市洪桥、塔斯尔海、阿拉山口3个厂址预选方案。塔斯尔海、阿拉山口方案的最大优势是靠近铁路,铁路运煤既可靠又便宜,不利因素是风大,地质条件差,经比较选定了博乐市洪桥址为第一方案。1989年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时,考虑到原址靠近博乐市区,环境影响评价难为当地政府通过,厂址改选在博乐市规划的工业区内。工程设计单位是国家核工业部第二设计研究院。
  (二)一期工程。1989年9月16日,农业部以农垦字〔1989〕186号文批准电厂一期工程开工。1990年5月4日破土动工,建设规模2×6000千瓦。电厂主体工程由兵团工一师四团承担,农五师建筑公司、博乐市二建承担了辅助生产系统、给排水系统部分项目建设,安装由苇湖梁电厂华源电力安装公司承担。主设备配置二机三炉,两台汽轮发电机组为一抽一凝式,即1台纯发电机组和1台既可发电又能抽汽供热机组。锅炉选定为四川锅炉厂生产的35吨/时拨散式倒转炉排链条炉,考虑到集中供热,锅炉选定为3台,较纯发电形式多选配了1台,锅炉总容量为105吨/时。1991年6月8日1号机组发电投产,1992年4月29日2号机组发电投产,1993年6月15日,通过兵团联合验收,同年11月23日开始向油化厂、肉联厂、储运公司、棉纺厂等单位供汽供热,实现了热电联产,集中供热。
  1991年5月8日,批复电厂调整概算为3692.36万元,实际概算投资5854.6万元。艾比湖热电厂设备规范见表1-3-2。
  (三)二期工程。1997年1月,兵团计划委员会批准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同年4月,兵团基建局批准初步设计书,装机1×1.2万千瓦,概算投资4385万元。主机配置一机一炉,汽轮机采用东方汽轮机厂的N12-3.43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选用杭州发电设备厂QF12-2空冷式发电机,锅炉为四川锅炉厂生产的CG-35/3.82-DM型拨散式倒转炉排链条炉。1997年5月21日,与新疆昆仑工程建设总公司签订土建监理合同。1997年5月24日正式开工。设备安装施工由新疆电力安装公司承担,1997年11月1日开始安装,1998年4月18日竣工并网发电。

知识出处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力工业志(1957〜2002)》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9

本志书系统全面地记载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博州)电力事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讴歌了老一辈电力职工不畏艰难的创业精神,记载了当代工人脚踏实地的辉煌业绩,鼓舞着后来者奋勇向前,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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