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概况》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21622 |
颗粒名称: | 婚姻 |
分类号: | I267;C913;K892 |
页数: | 3 |
页码: | 16-18 |
摘要: | 解放前哈萨克人实行基本上是由父母包办的卖买婚姻制度,通行一夫一妻制度。但在封建丰、牧主、巴依、头目等剥削阶层中一夫多妻的现象也不少。婚姻的缔结,往住取决于彩礼的多寡,因此富人可以多妻。封建的买卖婚姻关系,剥夺了青年男女婚姻自主的权利。娶妻要花费很大一笔彩礼,虽然没有成文的规定,但大体上也有习惯的公认标准,最少是十七匹骡马,中等的四十七匹骡马,上等的七十七匹骡马。大户人家有送一百峰骆驼的,相当于五百匹骡马或一千只羊。 |
关键词: | 哈萨克族 青年男女 小伙子 主持婚礼 哈萨克族人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8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划、自然资源、民族分布、历史发展、政权建设、社会变革、经济文化以及名胜古迹、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