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概况》 图书 |
唯一号: | 320020020210021621 |
颗粒名称: | 家庭 |
分类号: | C913;I267;C55 |
页数: | 3 |
页码: | 14-16 |
摘要: | 解放前,哈萨克族的家庭组织,是以夫妻为基础的小家庭制,宗法封建制的色彩较浓。男性家长在家庭内享有绝对的权力,妻子必须服从丈夫,子女必须服从父亲。家庭内的一切财产,甚至妻子、儿女都可以由家长任意处置。在家庭内部,妇女既要负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又要从事生产劳动。妇女除了服侍丈夫外,还要侍奉翁婆。各种禁忌较多,如妇女对丈夫和长辈均不能直呼其名,妇女要回避成年男子,不能与宾客同席饮食,不能送葬上坟,不能进清真寺做礼拜,不能离婚,丈夫死后也不能随意改嫁,等等。 |
关键词: | 哈萨克族 另立门户 宗法封建制 家庭组织 成年男子 |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85
本书实事求是地反映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划、自然资源、民族分布、历史发展、政权建设、社会变革、经济文化以及名胜古迹、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比较全面系统的历史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