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副食品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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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拜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21173
颗粒名称: 四、副食品购销
分类号: F426;F416;F713
页数: 1
页码: 463-463
摘要: 活畜征购 自1960年起,对菜牛、菜羊、肥猪等活畜采取征购办法,由县计划部门下达指标,各乡、场按指标交售,县食品公司分类征购。1960年征购菜牛923头,征购菜羊17 451只,征购肥肉115头。1980年征购菜牛800头,征购菜羊27 800只,征购肉猪300头。1993年征购菜牛354头、菜羊7 034只,肉猪44头。
关键词: 销售额 民国时期 食品公司 阿克苏地区 议价销售

内容

(一)肉 食
  活畜征购 自1960年起,对菜牛、菜羊、肥猪等活畜采取征购办法,由县计划部门下达指标,各乡、场按指标交售,县食品公司分类征购。1960年征购菜牛923头,征购菜羊17 451只,征购肥肉115头。1980年征购菜牛800头,征购菜羊27 800只,征购肉猪300头。1993年征购菜牛354头、菜羊7 034只,肉猪44头。
  活畜销售1960年起,按计划调给阿克苏地区食品公司活畜。1960~1988年全县销售菜牛1.02万头,年均销售353.4头;销售菜羊19.68万只,年均0.68万只;销售肥猪1.18万头,年均405.6头。1993年销售菜牛37头、菜羊1 724只、肉猪5头。1995年销售菜畜0.57万头。
  肉食品销售1960年以前,肉类销售由个体屠宰户经营。自1960年起,由县食品公司经营,发肉票定量供应。1987年,城乡个体屠宰户和牧场开始经营肉食,肉食议价销售,供量不限。1980~1993年,县食品公司销售各种肉2 768.4吨,年均销售197.7吨,其中销售羊肉1 845.8吨、牛肉467.9吨、猪肉454.6吨。1995年共销售241吨。
  (二)糖烟酒购销 民国时期,糖烟酒均由个体商贩经营,数量很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糖烟酒业务主要由县食品公司经销,购销量逐年增长。1960~1979年销售糖2 112吨,销售烟78.69万条,购进酒371.5吨,销售584.5吨。1980~1989年,购进糖1 450.7吨,年均销售271.8吨;购进烟113.1万条,销售123.8万条;购进酒2 699.9吨,销售3 300.1吨,年均销售330吨。1992~1993年购进糖191.2吨,销售319.2吨,销售额108.5万元;购进烟40.88万条,销售46.4万条,销售额78.8万元;购进酒1 141.3吨,销售1 334.9吨,销售额500.6万元。1995年,糖购进25吨,销售22吨,烟购进88 279条,销售154 735条,酒购进827吨,销售618吨。

知识出处

拜城县志

《拜城县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04

本志上限不限,下限截至2000年,从建置与区划、自然环境、人口与民族等方面记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拜城县的历史与社会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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