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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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乐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7652
颗粒名称: 1、卫生局
分类号: D631;R197;F203
页数: 1
页码: 564-564
摘要: 民国初期,未设卫生行政机构,卫生工作由县长主管,公安局兼管公共卫生。民国35年(1946)始设卫生科,扎克尔·沙依莫夫、克里木别克2人任干事。
关键词: 卫生科 文教卫生 县级机构 卫生局 副局长

内容

民国初期,未设卫生行政机构,卫生工作由县长主管,公安局兼管公共卫生。民国35年(1946)始设卫生科,扎克尔·沙依莫夫、克里木别克2人任干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卫生科。1952年为2人,1956年增至4人,均系一般干部。1958年随着县级机构撤销,人员与州医院合并。1962年11月7日恢复博乐县级机构,卫生与文教合建为文教卫生科。1969年4月,成立博乐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下设文教卫生组。1974年6月,撤销文教卫生组,恢复文教卫生局。1976年2月26日,成立卫生局,任命张新民为副局长,编制3人。1980年6月改为卫生科,1984年4月又改为卫生局。1985年底,有正、副局长各1人,干事4人。

知识出处

博乐市志

《博乐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上限追溯至1764年,下限断于1985年,介绍了博乐市的建置、沿革;地方组织、群众团体;城乡建设、农林牧业、工业、经济;文教、广播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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