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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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乐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7422
颗粒名称: 一、机构
分类号: F426;D624;T
页数: 2
页码: 421-422
摘要: 民国33年(1944)6月6日成立物价管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松涛(县长兼),委员范寿山、刘俊义、刘若霞、许绅、王槐清、乌拉音、乌鲁克、阿西木、邓鹏、沙的克、哈斯木汗、森格、刘文彬、阿不力孜汗,共15人组成。由县政府直接管理。
关键词: 管理委员会 市场物价 革命委员会 物价管理工作 副局长

内容

民国33年(1944)6月6日成立物价管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松涛(县长兼),委员范寿山、刘俊义、刘若霞、许绅、王槐清、乌拉音、乌鲁克、阿西木、邓鹏、沙的克、哈斯木汗、森格、刘文彬、阿不力孜汗,共15人组成。由县政府直接管理。
  从民国34年(1945)直到1958年,本市的物价工作由工商科管理。1963年3月5日,成立博乐县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主任周荣(副县长兼),副主任米富平,委员高吉民、帕克娃、库尔班·赛音、李金锡、李茂德、玉色音共8人组成。以后对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曾多次进行过调整。市场物价管理日常业务由工商科兼办。1971年市场物价管理和市场管理交博乐镇革命委员会管理。1972年10月,物价管理工作从博乐镇收回,归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管理。1974年6月交工交商业科管理,1976年交计划委员会管理。
  1984年10月正式成立博乐县物价局,局长毕益新(计委主任兼),副局长张健。编制3人,始建时为2人。1985年底,有局长1人(兼)、副局长1人、干事3人。
  下辖单位有物价检查所,1985年4月11日建,属事业编制,为股级单位,设副所长1人、干部3人。

知识出处

博乐市志

《博乐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上限追溯至1764年,下限断于1985年,介绍了博乐市的建置、沿革;地方组织、群众团体;城乡建设、农林牧业、工业、经济;文教、广播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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