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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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博乐市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7140
颗粒名称: 一、行政机构
分类号: F426;F323;I247
页数: 3
页码: 275-277
摘要: 民国26年(1937),成立农会,指导农业生产。
关键词: 农林科 农林局 革命委员会 指导员 农业局

内容

民国26年(1937),成立农会,指导农业生产。
  民国31年(1942),县政府设建设科,科长袁辅国,农业指导员依不拉音,畜牧指导员乌守,副兽医坎得,卫生员、工役等6人。民国32年(1943),建设科长王成举,农业指导员艾尼·霍加。民国34年(1945),设土地科,科长阿不拉。翌年,成立土地水利科,艾尼·霍加兼科长,同年12月乃的米德任科长。民国36年(1947)1月,阿塔吾拉任科长。民国37年(1948),成立县农业工作委员会。
  1952年1月,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主管农业、牧业、林业、水利工作。1958年7月,撤销博乐县级行政机构,由州直接管理农业。1962年11月,恢复博乐县级机构,设农林牧科,有干部7人,主管农业、牧业、林业、农机等工作。1967年5月15日,由人民武装部组成生产办公室,主管农牧业生产。1969年4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在生产指挥组内设农牧组。1971年3月,农牧组与农牧服务站合并成立农牧局,下设农业组、牧业组、林业组、水利组、农机组、办事组。1974年6月,农机组、水利组从农牧局分出。1976年11月,农牧局分出牧业组,改称农林局。1982年1月,改农林局为农林科。1984年1月,改农林科为农林局。1984年11月,林业组分出,称农业局。1985年9月,改县农业局为市农业局。全局有职工21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9人,临时工5人。

知识出处

博乐市志

《博乐市志》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1992

本志上限追溯至1764年,下限断于1985年,介绍了博乐市的建置、沿革;地方组织、群众团体;城乡建设、农林牧业、工业、经济;文教、广播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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