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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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4820
颗粒名称: 一、定价管理
分类号: F426;F832;D624
页数: 3
页码: 183-185
摘要: 2012年12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有关政策》《新疆农村信用社关于实施贷款利率定价的指导意见》,县联社成立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艾尼瓦尔·喀斯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副主任顾兵(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主持工作)、余新玲(联社党委委员、纪检书记、监事长)、买买提·力提甫(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成员阿不力米提·喀斯木(主任助理、信贷管理部经理)、章海龙(主任助理、综合办公室主任)、阿布都拉·依不拉音(资产风险部经理)、艾则孜、尼亚孜(财务信息部经理)、朱欣玉(信贷部副经理)。
关键词: 副主任 管理委员会 党委委员 委员会 贷款利率定价

内容

2012年12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有关政策》《新疆农村信用社关于实施贷款利率定价的指导意见》,县联社成立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艾尼瓦尔·喀斯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副主任顾兵(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主持工作)、余新玲(联社党委委员、纪检书记、监事长)、买买提·力提甫(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成员阿不力米提·喀斯木(主任助理、信贷管理部经理)、章海龙(主任助理、综合办公室主任)、阿布都拉·依不拉音(资产风险部经理)、艾则孜、尼亚孜(财务信息部经理)、朱欣玉(信贷部副经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联社贷款利率定价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主任由买买提·力提甫兼任,副主任由阿不力米提·喀斯木担任。委员会职责是提出贷款利率定价政策,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模型;拟定贷款利率定价浮动方案,维护和更新贷款利率定价参数;组织实施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审定的贷款利率定价政策,并对定价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县联社成立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委员会制定《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民币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联社实行法定贷款利率加点浮动的贷款定价方法。

知识出处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新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新和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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