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事会职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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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3998
颗粒名称: 一、理事会职权
分类号: F426;T;F832
页数: 1
页码: 39-39
摘要: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闭幕后常设的执行机构,一般由3~7名理事组成。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每届任期三年(与社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关键词: 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长 章程规定 理事会议 理事会

内容

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闭幕后常设的执行机构,一般由3~7名理事组成。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每届任期三年(与社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理事会职权十一项:一是召集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二是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三是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四是审定本社中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经营计划。五是聘任和解聘社主任、副主任。六是审议本社主任的工作报告。七是批准本社内部管理制度。八是拟定本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九是拟定本社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十是决定对主任、副主任的奖惩。十一是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主持理事会工作。理事长由社员代表大会提名,经监管部门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罢免时须经本社和上级管理机构同意,离任时须经上级管理机构和本社组织离职稽核审计。
  理事长职权:一是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议。二是检查理事会决定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三是签署本社股权证。四是在紧急情况下,对本社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裁决和处置必须符合信用社利益,并于事后向理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报告。五是信用社章程规定或理事会议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知识出处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和硕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和硕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和硕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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