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成立中共奎屯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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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奎屯市简史(1975.9~2012.12)》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2223
颗粒名称: 二、成立中共奎屯市委员会
分类号: F426;F127;D267
页数: 5
页码: 13-17
摘要: 1975年9月5日,自治区党委批准成立中共奎屯市委员会,隶属伊犁州党委领导。同时,经自治区党委批准,伊犁州党委任命高有富任中共奎屯市委书记,别克木哈买提·木沙(哈萨克族)任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主任,曹效思任奎屯市委副书记,伊不拉音·沙比尔(维吾尔族)任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王德勤任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程天赦、哈万·库吉(哈萨克族)、张金英(女)任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庞泽芬任市委常委。
关键词: 哈萨克族 伊犁州 文化大革命 奎屯市 革委会

内容

1975年9月5日,自治区党委批准成立中共奎屯市委员会,隶属伊犁州党委领导。同时,经自治区党委批准,伊犁州党委任命高有富任中共奎屯市委书记,别克木哈买提·木沙(哈萨克族)任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主任,曹效思任奎屯市委副书记,伊不拉音·沙比尔(维吾尔族)任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王德勤任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程天赦、哈万·库吉(哈萨克族)、张金英(女)任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庞泽芬任市委常委。
  中共奎屯市委成立时,经伊犁州党委决定,奎屯市委工作机构设置为市委办公室(与市革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部、宣传部。10月,奎屯市革委会决定下设工交局、财政局、物资局、农林局、人防办公室、城建局、公安局、粮食局、商业局、卫生局、文教局、计划委员会、民政局13个部门。奎屯市委决定并经伊犁州党委批准,第一批市机关工作人员17人分别任各部门临时负责人。
  1975年10月9~10日,中共奎屯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伊犁州党委书记白成铭参加会议。会议着重讨论了1975年冬和1976年春的理论学习、工农业生产等工作。为加强党委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挥每个领导成员的作用,班子领导进行了分工。高有富、别克木哈买提·木沙(哈萨克族)除负责党政全盘工作外,高有富分管组织部工作,别克木哈买提·木沙分管办公室工作;曹效思分管宣传、统战工作,伊不拉音·沙比尔(维吾尔族)分管政法工作,王德勤分管财贸、计委工作,程天赦分管工业、交通和工会工作,哈万·库吉(哈萨克族)、庞泽芬负责农业、林业、牧业、机务和水利工作,张金英负责文教、卫生、青年、妇女工作。
  奎屯市成立时,正值“文化大革命”后期,又在兵团农七师建制撤销之后,各方面都要治理整顿,恢复秩序。奎屯市委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党的统一领导,促进革命生产的正常发展,排除干扰,建立健全各级组织机构,理顺各方面的工作关系。为此,伊犁州党委、革委会决定,由原农七师机关部分干部和从伊犁、塔城、阿勒泰地区抽调部分干部安排到奎屯市党政各部门,完成奎屯市党政工作机构的组建任务。这是奎屯市党政机关早期的工作人员来源,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中共奎屯市委的各级党组织。
  奎屯市委成立后,各项工作千头万绪,面临很多困难,急需解决的有两件事,一是干部职工吃和住的问题,二是应对城市拆迁问题。1975年,在奎屯市居民的口粮中,玉米面占70%,白面占30%,并且肉食供应不足。经市委请示上级后,经伊犁州党委、州革委会决定,自1976年1月起从伊犁地区调运粮食,基本保证白面供应。又从塔城地区所属的托里县、乌苏县调运肉食和活畜,基本保证奎屯市居民每月人均一千克多肉食的供应。
  奎屯市建市时,很多干部群众还居住在地窝子和土坯房子里。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也是市委主要工作任务之一。1976年1月,奎屯市成立规划委员会,在原农七师已有的规划雏形的基础上进行奎屯市的规划。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历史和现实结合,现实和将来发展结合,起点要高,保证奎屯市的规划几十年不落后。市委决定根据市财力进行房屋建设,逐步解决住房问题,但奎屯市城市道路的建设涉及200多个地窝子,拆迁问题解决不好,城市道路的建设就无法落实。奎屯市委请示伊犁州党委、州革委会后,制定了三项政策,即提供性政策,给拆迁户协调提供住处;引导性政策,宣传奎屯市的规划建设意义,规划就是法律,是解决群众的长远利益;强制性政策,不能因为少数抵制拆迁户而影响建设大局。三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基本解决了拆迁户的住房问题。
  奎屯市委在探索中谋发展。第一个目标就是抓革命、促生产。由于原农七师干部职工转到地方工作以后,对体制变化和政策的一些变化有些不适应,在思想上也不适应地方管理,加之“文化大革命”刚结束,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也在调整中,如果这类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必将影响奎屯市的经济发展。在思想统一认识上,奎屯市委坚持“三个结合”,即党的理论政策与实践相结合、现实与历史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在伊犁州委、州革委会的领导下,奎屯市采用“一边干,一边看,一边调整政策”的工作方针,保证生产正常推进。1975年,奎屯市区的工商企业生产获得较好效益,确保了市财政收入。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结束,但奎屯市在“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群众组织派系斗争依然激烈。奎屯市委冷处理“文化大革命”的派系斗争。两派分别给奎屯市委、市革委会提供了100多人的举报名单,要求奎屯市委、市革委会处理名单列出的人员,理由是这些人是“文化大革命”中的造反派,做过过激的事情。为此,奎屯市委向伊犁州党委及时汇报,伊犁州党委指示要慎重处理。派系双方的举报材料中有关问题的事实证据不足,基本都是人与人之间有了矛盾就举报达到整倒对方的目的。市委的指导思想是要提高警惕,不能急于处理类似问题,要等到国家有关政策明确后再具体解决。奎屯市党政领导班子把主要精力要放在经济发展上。
  至1976年底,奎屯市共有基层党委4个,即奎屯棉纺厂党委、奎屯市农业机械厂党委、奎屯市运输公司党委、一三一团党委,党总支委员会8个,党支部102个,党员1711人。
  1976年11月,一三一团场划分为东郊农场和西郊农场,场队领导班子按照老、中、青三结合的原则重新组建。
  1982年,兵团农七师建制恢复,一些企业移交,党员、党组织关系随之转走。当年,奎屯市委所辖基层党组织有党委15个,党总支委员会3个,支部132个,党员1592人。
  中共奎屯市委和各级党组织的建立,为奎屯市委领导全市各族人民进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时期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组织基础。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奎屯市简史(1975.9~2012.12)

《中国共产党奎屯市简史(1975.9~2012.12)》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为新疆地方史丛书之一,全面翔实地记载了1975年到2012年奎屯市在历届市委的带领下,全市各族干部职工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将奎屯市建设成为一个工交建商全面发展,文教、卫生事业齐全的综合性城市的全过程,史料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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