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奎屯市和伊犁州党政机关迁至奎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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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中国共产党奎屯市简史(1975.9~2012.12)》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12222
颗粒名称: 一、成立奎屯市和伊犁州党政机关迁至奎屯
分类号: F426;D92;F127
页数: 5
页码: 9-13
摘要: 197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关于改变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新疆军区党委递交的两个报告,即《关于加强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元化领导和调整体制的请示报告》《关于调整兵团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安排》。1975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中发〔1975〕11号文件批示了上述两个报告。
关键词: 伊犁州 领导小组 奎屯市 自治区 农七师

内容

1975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关于改变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体制的会议”。会议研究讨论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新疆军区党委递交的两个报告,即《关于加强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一元化领导和调整体制的请示报告》《关于调整兵团体制问题的请示报告的安排》。1975年3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以中发〔1975〕11号文件批示了上述两个报告。
  1975年4月25日至5月7日,自治区党委、新疆军区党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央〔1975〕11号文件精神。经中央批准,撤销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建制,组建自治区农垦总局,属自治区革委会领导,兵团各师与各地、州合并,设立地、州农垦局。各师所属工业、交通运输、建筑行业、商业、文教、卫生等企事业单位按行业分别划归自治区及所在地、州有关部门统一管理。
  1975年5月23日,自治区党委、新疆军区党委联合发出《关于改变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体制有关接交工作的具体方案的通知》。
  1975年8月2日,自治区革委会在呈送国务院《关于迁移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机关驻地等问题的请示报告》中指出:奎屯属克拉玛依市范围,是原兵团农七师的机关所在地,是奎屯垦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工厂、学校、商店等建设事业都有相当的基础。人口4.5万余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首府迁至奎屯后,各项事业还要有更大发展,人口也要相应增加。因此,根据国务院设立市、镇的有关规定,将奎屯从克拉玛依市划出,设立奎屯市。
  1975年8月29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行政区划问题的批复》,同意恢复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制,伊犁州领导机关由伊宁市迁驻奎屯,并管辖伊犁、塔城、阿勒泰三个地区,奎屯设置县级市,直属伊犁州领导。
  农七师直属企业有18家。农七师师部撤销后,团场继续存在,分别由所在地方管理。农七师领导陆续调整安置,师政委彭熙程等人负责收尾工作。其任务是:把师机关的干部稳住,把家业看好,做好迎接伊犁州党委、政府机关搬迁至奎屯市和奎屯市成立的工作。为完成上述任务,负责收尾工作的干部组成四个领导小组,即伊犁州搬迁和奎屯市成立筹备领导小组、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基本建设领导小组、移交(原农七师所属各团场向地方移交)领导小组,分头开展工作。
  四个领导小组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筹备召开伊犁州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班子,从师机关抽调干部开展工作。二是负责抓了奎屯区的生产、思想教育和社会治安的班子。奎屯区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由高有富、曹效思、程天赦、陈善诱、何天庸、祖金华、赵典章、程登荣8位同志组成,高有富任组长,曹效思、程天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有32名工作人员,分政工、工交、农林和文教4个小组。三是开展道路和房屋的维修工作。四是具体负责抓了原农七师所属各团场向石河子、塔城、克拉玛依市和伊犁矿务局等单位移交事宜。
  1975年2月,邓小平开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按照全国四届人大确定的“在本世纪内,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号召,着手整顿全国各方面的混乱局面,努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
  抓革命、促生产领导小组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抓思想教育和社会治安;二是抓工交生产和其他方面的工作;三是为奎屯市的成立做了一些具体准备工作。通过深入基层,帮助单位抓思想教育和生产工作,保证整个奎屯区工交、农林生产、商业和文教卫生工作的有序进行。
  1975年9月10日,庆祝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暨奎屯市成立大会在新建的体育广场隆重举行。大会主席台对面和广场两侧竖立着三幅大型宣传画:“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万岁!”“热烈欢迎来自全州各地的人民代表!”“热烈庆祝奎屯市成立!”会上,伊犁州党委常委、伊犁州革委会副主任阿不都克里木·马哈木托夫(维吾尔族)宣读了国务院关于伊犁州党政机关由伊宁市迁至奎屯市的决定。
  当天,奎屯市民举行奎屯市建市庆祝游行活动。游行活动结束后,各族群众会集到原农七师后勤部办公处举行中国共产党奎屯市委员会、奎屯市革命委员会挂牌仪式。市委书记高有富、市革委会主任别克木哈买提·木沙(哈萨克族)亲手把“中国共产党奎屯市委员会”和“奎屯市革命委员会”的牌子挂在办公室门口两侧。随后,伊犁州党政机关开始在奎屯市办公。
  1975年11月8日,伊犁州党委做出《关于原农七师所属单位归属问题的决定》,将原属农七师的单位分别划归伊犁州、奎屯市、石河子农垦局、克拉玛依市、塔城地区农垦局领导。其中在奎屯市辖区内的针织厂、棉纺厂、造纸厂、卷烟厂、食品厂、化工厂、发电厂、房建营、粮油供应站、面粉厂、水管所、第二招待所、东区商店、消防队、派出所、防疫站、电影队、宣传队、市区各中小学校、看守所、汽车营一连和二连以及红山煤矿、一三一团划归奎屯市管理。一三一团改为奎屯市东、西郊农场(1976年11月正式组建东郊、西郊农场)。
  伊犁州党政机关迁驻奎屯市后,奎屯市一度成为伊犁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知识出处

中国共产党奎屯市简史(1975.9~2012.12)

《中国共产党奎屯市简史(1975.9~2012.12)》

出版者:新疆人民出版社

出版地:2014

本书为新疆地方史丛书之一,全面翔实地记载了1975年到2012年奎屯市在历届市委的带领下,全市各族干部职工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将奎屯市建设成为一个工交建商全面发展,文教、卫生事业齐全的综合性城市的全过程,史料性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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