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事会职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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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8824
颗粒名称: (一)理事会职权
分类号: F426;F832;T
页数: 2
页码: 96-97
摘要: 1988年6月,县联合社一届一次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规定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联合社理事会由5人以上奇数组成。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理事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相同,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理事为止。县联合社理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主持理事会工作。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和更换。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关键词: 联合社 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长 章程规定 理事会

内容

1988年6月,县联合社一届一次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章程》,规定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联合社理事会由5人以上奇数组成。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理事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相同,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理事为止。县联合社理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主持理事会工作。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和更换。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联合社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审查后行使职责。理事应遵纪守法,忠实履行章程规定的职责,维护联合社利益,保证在职责范围行使权利,不越权行事;不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不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侵占联合社的财产;不挪用联合社资金;不将联合社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不以联合社资产为联合社的社员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不以任何其他方式恶意损害联合社利益。理事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联合社所赋予的权利,并保证联合社的经营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经营活动不超越规定的业务范围;及时了解联合社业务经营和管理状况;公平对待社员;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理事长是联合社的法人代表,由理事提名、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选举产生,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后履行职责;理事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离任时须进行离任审计。理事长职权是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理事会报告;签署联合社股金证书和签发理事会决议;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由理事会授予的职权;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理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其他理事代为行使职权。
  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及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信息披露以及理事会、理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其他日常事务。理事会秘书兼任理事会办公室主任。
  理事会按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是召集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二是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三是审定本联合社的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四是批准本联合社的内部管理制度;五是批准本联合社的人员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六是聘任和解聘本联合社主任、副主任;七是拟订本联合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八是批准本联合社内部机构的设置及调整方案;九是提出本联合社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十是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知识出处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布尔津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布尔津县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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