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交通补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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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162
颗粒名称: 五、交通补贴
分类号: F832;F426;D624
页数: 1
页码: 96-96
摘要: 2006年,县联社对部分信用社车辆燃油补助作出以下规定:(1)哈拉布拉信用社市场分社的桑塔纳车每月90号燃油总量控制在100公斤以内,超支自付;(2)阿勒腾也木勒信用社由于属于私车公用,每月补助90号燃油100公斤,超支自付;(3)哈拉布拉信用社、吉也克信用社及新地信用社车辆燃油仍按过去规定的数额使用,超支自付。2011年1月7日,县联社为解决工作用车的不足的问题,提高各信用社、各部门工作效率,决定对中层以上干部自愿私车公用的,县联社给予燃油补贴。
关键词: 副主任 信用社主任 县联社 私车公用 信用社

内容

2006年,县联社对部分信用社车辆燃油补助作出以下规定:(1)哈拉布拉信用社市场分社的桑塔纳车每月90号燃油总量控制在100公斤以内,超支自付;(2)阿勒腾也木勒信用社由于属于私车公用,每月补助90号燃油100公斤,超支自付;(3)哈拉布拉信用社、吉也克信用社及新地信用社车辆燃油仍按过去规定的数额使用,超支自付。2011年1月7日,县联社为解决工作用车的不足的问题,提高各信用社、各部门工作效率,决定对中层以上干部自愿私车公用的,县联社给予燃油补贴。补贴对象为各信用社主任、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正职(含清算中心)及县联社副主任。补贴根据车辆所有人自愿申报的原则,各信用社主任每月2000元,联社副主任每月1200元,部门负责人每月700元。申请补贴后在县域范围内各信用社、各部门县联社不再安排公务用车,北四县工作用车县联社也不予安排,可自行驾车,补助单另计算,每个来回200元,不愿驾车的可乘坐班车,报销车票。补贴方式采取按月补贴,凭加油站发票报销,当月报销,过期不补。12月9日,经县联社办公会研究,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对各信用社及联社私车公用的燃油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县联社副主任每月补助燃油费1000元,按季支付;各信用社主任,每月补助2000元,按季支付;自2010年11月执行。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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