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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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125
颗粒名称: 一、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分类号: F832;F426;D624
页数: 3
页码: 53-55
摘要: 1988年5月10日,县联合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农行裕民县支行信用合作股股长库色提为县联合社主任,县联合社管理人员为农行信用合作股人员,营业部人员由原江克斯信用社人员和从其他信用社抽调组成。县联合社主任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管委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县联合社的日常工作;在管委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县联合社处理相关业务,对内聘任信用社主任及工作人员;决定县联合社人员的奖惩以及行使管委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关键词: 副主任 经营管理层 联合社 信用社 体改办

内容

1988年5月10日,县联合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农行裕民县支行信用合作股股长库色提为县联合社主任,县联合社管理人员为农行信用合作股人员,营业部人员由原江克斯信用社人员和从其他信用社抽调组成。县联合社主任全面负责经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管委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县联合社的日常工作;在管委会的授权范围内,对外代表县联合社处理相关业务,对内聘任信用社主任及工作人员;决定县联合社人员的奖惩以及行使管委会授予的其他职责。1993年4月6日,农行塔城中支任命库色提为县联合社主任,陆耀邦为副主任。1996年行社脱钩前,县联合社的主任、副主任等经营管理层均由农行裕民县支行选派人员担任,接受农业银行和县联合社管理委员会的双重领导,经营自主权受到一定的限制。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启动,1996年9月,哈拉布拉信用社主任毛志强被选举任命为县联合社主任,农业银行人员开始退出县联合社的管理岗位。
  1996年12月,行社脱钩后,县联合社重新组成由各信用社代表参加的新一届管理委员会代行“三会”职能,由毛志强以县联合社主任的身份在人行塔城分行和塔城农金体改办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信用社的管理工作。既没有理事长,也没有副主任,县联合社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也一片空白。为解决县联合社经营管理层人员配置不全、力量薄弱、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的问题,2000年7月,塔城农金体改办决定聘任哈里达·对山白为联社副主任。2001年8月,人行塔城中支核准王继国的县联合社副主任任职资格,是月,塔城农金体改办聘任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霍吉尔特信用社主任刘明辉为县联合社副主任,从而使县联合社领导班子形成“一正三副”配置格局。2002年2月,县联合社主任毛志强被塔城农金体改办调任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总稽核一职后,刘明辉以县联合社副主任职务主持工作。2002年11月,刘明辉被塔城农金体改办聘任为县联合社主任。在此阶段,因县联合社没有设立“三会”,经营管理层主任、副主任由塔城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部门聘任,人行塔城中支和塔城银监分局核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
  2005年11月,县联合社恢复建立“三会”。2006年7月,自治区联社成立后,县联合社经营管理层,采取自治区联社党委考察推荐,“三会”按规定的程序选聘,塔城银监分局核准的方式配备。2008年1月,王振江被选聘为县联合社副主任。2009年3月,廖祖兴被选聘为县联合社主任。2010年4月18日,经县联社第二届理事会理事长王继国提名、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聘任廖祖兴为县联社主任,徐宏江、于春萍任联社副主任。
  经营管理层在自治区联社和县联社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裕民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的指导和监管下,围绕深化改革和业务发展两大主题,努力拓展各项业务,着力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了全辖信用社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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