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理事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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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711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理事会
分类号: F426;T;F832
页数: 3
页码: 49-51
摘要: 裕民县信用社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一般由5~7名理事组成。按照理事会设置要求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主持理事会工作;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理事长为本联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关键词: 理事长 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全体理事 调整方案

内容

裕民县信用社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一般由5~7名理事组成。按照理事会设置要求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主持理事会工作;理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理事会相同,可连选连任,理事长为本联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理事长的选举和更换,须经理事会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全体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召集、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审定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批准本联社的内部管理制度;批准人员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选举、更换理事长和副理事长;聘任、解聘主任、副主任;审议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批准内部职能部门设置和调整方案,审议分支机构的设置及调整方案;提出信用社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知识出处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裕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裕民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裕民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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