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信贷管理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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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184
颗粒名称: 五、信贷管理制度
分类号: F832;D92;F426
页数: 4
页码: 210-213
摘要: 信贷业务的质量决定业务持续发展的后劲。各项信贷规章制度是信贷业务的行为规范。信贷部门依靠这些政策和规章制度,从政策和操作层面对新发放贷款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信贷准入关,为信贷业务的合规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 信贷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 农村信用合作 管理办法 伊宁市

内容

信贷业务的质量决定业务持续发展的后劲。各项信贷规章制度是信贷业务的行为规范。信贷部门依靠这些政策和规章制度,从政策和操作层面对新发放贷款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信贷准入关,为信贷业务的合规经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2006年以前,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工作基本上是遵照执行上级主管银行下发的信贷制度,自身制度建设较为薄弱。2002年1月17日,伊宁市联合社下发通知,明确信贷工作管理规定和授权授信范围。信贷工作管理由信贷管理股具体负责,根据信贷股工作制度、工作职责,调查审批贷款、进行贷后检查工作、统管信贷员、管理不良贷款等,1名联合社副主任分管信贷工作。信贷管理上实行审贷分离、授权授信制度。
  2006年,市联合社依据自治区联社有关文件精神和制度,结合自身业务需要,制定下发《贷款五级分类工作责任及管理考核办法(暂行)》;根据贷款五级分类工作规定,制定下发《贷款五级分类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各网点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做好贷款五级分类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伊犁银监分局《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公示制度的通知》精神,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公示暂行办法》,要求各信用合作社严格执行,做好贷款公示工作。
  2007年,市联社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信贷资金投向,提高信贷管理水平,推出一系列信贷制度: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贷款利率浮动管理办法》,要求各信用社复印分发到相关人员手中,保证信贷员人手一份,以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规范贷款利率的使用,同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为改变联社信贷管理水平及信贷人员素质不高现状,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操作实施细则》《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审会工作规程》《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授权管理暂行办法》《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对信贷业务操作和信贷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议事规则及工作程序进行进一步明确,对权力和责任进行界定;为进一步规范联社业务拓展部和各网点贷款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下发《关于加强贷款合同专用章管理的通知》;为对国家助学政策推出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进行规范,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为提高富余资金使用效益,规范系统内资金调剂和跨系统资金拆借业务,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金融通管理办法》;为加强2006年年底上线的信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制定《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系统运行暂行管理办法》,对信贷管理系统操作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
  2008年8月6日,市联社制定《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并向银监局进行业务备案。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联社的信贷服务功能,增加创利能力,不仅改变了以往业务品种单一、收入渠道狭窄、风险相对集中的状况,同时为扩大信用社社会影响,提升综合竞争力,向现代金融企业迈进奠定了良好基础。信用社信贷资产结构得到改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存贷比长期偏低的现状得到改善,信贷业务品种增加。2008年个人住房贷款余额913万元,占比1.38%,至2012年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5604万元,占比8.18%。
  2009年,市联社为进一步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市联社实际,经市联社贷审会审议通过,决定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并制定《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实施细则》;为完善信贷管理制度,提升信贷管理水平,制定《关于执行信贷业务操作流程若干问题的补充规定》;为加强信贷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安全运行,制定《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为规范贷款抵(质)押物权证、已发放贷款借据和已结清贷款凭证的传递交接工作,预防传递过程中出现丢失情况,并保证抵(质)押物权证在贷款发放后及时入账,同时保证已发放贷款借据及时归档、已结清贷款凭证及时传递至信贷档案室,特制定《贷款抵(质)押物权证、贷款借据和结清贷款凭证的传递交接程序(试行)》;为拓宽业务领域,充分运用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式灵活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结合联社实际,制定《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综合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综合贷款业务自然人评级授信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担保业务的操作和管理,促进联社担保业务健康发展,制定《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担保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相关信贷业务的操作程序,提升信贷操作管理水平,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信贷业务操作若干规定》;根据业务需要,为各客户经理设立个人征信查询用户,下发并要求执行《关于个人征信查询用户及企业征信信息维护的通知》。各项制度的制定和下发,使联社信贷工作有章可循,并且有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推动力。年末,信贷工作取得好成绩:完成各项贷款106250万元,比年初增加40026万元,增长60.44%。年末存贷款比例51.72%,比年初提高10.18个百分点。全年累计发放贷款118785万元,剔除28999万元票据贴现买断金额后,实际贷款累放额89786万元,比上年增加35409万元,增长65.12%;全年累计收回贷款78759万元,剔除28999万元票据贴现买断金额后,实际贷款累收额49760万元,比上年增加10709万元,增长27.42%。年末不良贷款比例7.76%,比年初降低3.03个百分点,下降28.08%。贷款利息收入7669万元,比上年增加1324万元,增长20.87%,占营业收入84.5%,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
  2010年,市联社继续在信贷业务的规范操作和拓展业务上下工夫,相继制定下发的制度有:《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试行)》(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操作流程、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个人生产经营贷款操作流程、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开发贷款操作流程、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管理及操作暂行规定、规范社团贷款内部操作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大额贷款风险提示内容暂行规定)以及《个人综合贷款管理办法》《内部职工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版〉》《伊宁市农村信用社征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伊宁市农村信用社个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伊宁市农村信用社企业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贷款五级分类操作补充规定》《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实施细则》《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认定标准(试行)》《关于对我社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规定的补充规定》。一系列规章制度的推出,有利于更深入地切中信贷管理薄弱环节,更广泛地拓展信贷业务空间。
  2011年,市联社制定下发的制度更多强调信贷服务水平的提升和整体风险的把控,体现联社服务至上、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理念。制度建设工作中,既注重制度体系的建立,同时将制度的落实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规范和加强利率定价和管理工作,完善利率定价机制,增强抗风险能力,市联社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试行)》,从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定价流程、工作目标和要求、执行效果评估六个方面对利率定价进行规定;为积极拓展信贷市场,加强联社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最高额抵押贷款暂行办法》,即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贷款,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通过简化手续,在给客户创造时间和经济便利的同时,争取更多的客户资源;为提高联社信贷服务水平,增加对农户和农业生产的信贷投入,简化贷款手续,进一步满足农户在生产、生活方面的信贷资金需求,依据银监会《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指引》和自治区联社有关规定,结合联社实际,对农户联保贷款进行细化,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办法》;为对联社信贷业务审查、贷审会审议、信贷业务授权进行明细的规定和细化以规范操作,制定下发《关于调整和规范信贷业务审查、审议、授权相关工作的决定》;为严格依照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住房贷款业务操作,防范和控制住房信贷风险,规范业务发展,对住房贷款业务操作作出补充规定,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补充规定》;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印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部职工贷款管理办法》;为规范信贷业务风险分类工作,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分类操作流程》,规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要求。
  信贷规章制度越来越完善,对信贷业务的资料要求越来越全面,对信贷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
  2012年,市联社提高《伊宁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操作流程》在实施过程中的执行效率,对认定权限作相应调整,下发《关于调整〈伊宁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操作流程〉认定权限的通知》;为规范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管理,提高贷款综合收益以及市场占有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精神和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政策要求,结合伊宁市的实际经济水平和伊宁市农村信用社贷款业务的自身特点,对农户贷款、企事业单位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公务员综合贷款等利率进行调整,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利率浮动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再贷款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支持春耕备耕,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等规定,印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支农再贷款管理实施细则》;为促进伊宁市联社保函业务的发展,规范保函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保函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保函业务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伊宁市联社实际情况,对内部职工贷款进行调整,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内部职工贷款管理办法》;为适应市场需求,促进汽车经销商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推动并规范伊宁市联社汽车合格证质押融资业务管理,根据《贷款通则》《担保法》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汽车合格证质押融资业务实施办法(试行)》;经市联社贷审会审议通过,制定下发《关于调整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的通知》,决定下调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即由原来的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调整为执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其他住房贷款信贷政策不变;为加快业务发展,扩大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用贷款管理范畴,提升信贷服务层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职人员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为增加联社个人综合贷款业务市场竞争力,充分体现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式灵活的优势,向辖内国家公务员发放用于购商用房、建房、住房装修、教育支出、购家用轿车、医疗和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公务员个人综合贷款暂行办法(试行)》;为加强联社贷款发放和支付管理,防范信贷风险,强化贷款用途管理,制定下发《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管理办法(试行)》。
  2012年,市联社信贷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信贷从业人员熟练掌握信贷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业务发展过程中速度与质量并重,使信贷业务顺利发展。截至年末,各项贷款余额312885万元,比年初净增76240万元,增长32.22%。累计发放贷款251485万元,比上年增加64885万元,增长34.77%;12月末存贷款比例58.76%,比年初提高3.08个百分点。不良贷款比例1.68%,比年初降低0.51个百分点。贷款利息收入25751万元,比上年增加7417万元。

知识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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