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原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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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180
颗粒名称: 一、贷款原则
分类号: F832;TP393;F426
页数: 1
页码: 206-206
摘要: 伊宁市信用合作社是按照自愿原则入股组织起来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因此,1954年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后,贷款的发放和使用,一直遵循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原则。农村信贷遵循计划性、保证性和偿还性,即贷款的使用方向和数量要服从国民经济计划的统一安排;贷款要有物资保证、按期归还。实际工作中,信用合作社按有借有还、到期归还、谁借谁还和确有物资、物资适用、群众欢迎、讲求实效的要求掌握。
关键词: 讲求实效 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 国民经济计划 伊宁市

内容

伊宁市信用合作社是按照自愿原则入股组织起来的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因此,1954年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后,贷款的发放和使用,一直遵循有借有还、到期归还的原则。农村信贷遵循计划性、保证性和偿还性,即贷款的使用方向和数量要服从国民经济计划的统一安排;贷款要有物资保证、按期归还。实际工作中,信用合作社按有借有还、到期归还、谁借谁还和确有物资、物资适用、群众欢迎、讲求实效的要求掌握。
  1980年以后,贷款原则被确立为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的“三性”原则。在日常贷款发放与管理中,“三性”主要体现为:有借有还原则,对无力偿还的不予贷款;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原则,信用合作社根据自己的资金力量,确定贷款规模,做到少花钱、多办事、见效快、收益大;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原则,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缺少效益的项目不予贷款;确有适用适销的物资保证原则,发放贷款要有适用适销的物资作保证,对贷款后买不到适用物资或买到适用物资而生产不能适销的产品,不予贷款。

知识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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