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工奖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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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6120
颗粒名称: 四、职工奖惩
分类号: F832;D92;F426
页数: 3
页码: 119-121
摘要: 职工奖励 1988年,市联合社对财会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关键词: 联合社 信用合作社 表彰先进 伊宁市 记账员

内容

职工奖励 1988年,市联合社对财会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1992年,市联合社对从事货币发行、出纳工作累计专业工龄满25年、累计管库15年或专职复点满20年的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1995年,伊宁市塔什库勒克乡信用合作社南门分社柜员谢米西开麦尔·伊斯坎德尔(女,维吾尔族)个人揽储736万元受到表彰奖励。
  2002年,市联合社表彰先进个人23人。其中塔什库勒克乡信用合作社4人;喀尔墩乡信用合作社4人;托格拉克乡信用合作社1人;汉宾乡信用合作社3人;巴彦岱镇信用合作社2人;英也尔乡信用合作社2人;营业部3人;联社机关4人。
  2003年,市联合社表彰先进个人23人。其中汉宾乡信用合作社7人;塔什库勒克乡信用合作社4人;喀尔墩乡信用合作社4人;营业部4人;联社机关4人。
  2004年1月8日,市联合社下发《关于对木克热木·吾斯漫捐资助学的表彰决定》,对木克热木·吾斯漫(女,维吾尔族)予以通报表彰,同时给予冯敬学、陈国豪、吕海山、陈光杰、汪晓东、许晓东、邓永强、李座江自2001年起,对伊犁毛纺厂下岗职工子女捐资助学进行通报表扬,号召全社职工向木克热木·吾斯漫等人学习,继续发扬乐善好施的光荣传统,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全面完成2004年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2月5日,市联合社下发《关于对阿伊丁·巨马洪、严冬两同志的表彰决定》,对职工阿伊丁·巨马洪(维吾尔族)、严冬临危不惧、勇斗歹徒进行表彰,号召全社职工以阿伊丁·巨马洪、严冬为榜样,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为信用合作社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04年,市联合社表彰先进个人40人。其中联社机关4人;联社营业部3人;塔什库勒克乡信用合作社3人;喀尔墩乡信用合作社4人;汉宾乡信用合作社6人;对第三批共产党员先锋岗吐尔逊·卡生木、李座江、马玲按规定奖励1年的岗位津贴。表彰伊宁市众汇农村信用合作社18人、伊宁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农村信用合作社2人。
  2007年,市联社为获得巾帼文明示范信用合作社荣誉的经贸信用社、英阿亚提街信用社、解放路信用社的员工每人奖励现金500元。对共产党员先锋岗获得者孙存贺、马惠青、刘金娟、薛璟、丁玲,每人每月奖励50元,到2008年12月止。
  2008年,市联社评选表彰先进工作者47人。
  2009年9月26日,市联社员工徐雯(女)参加伊犁州直金融系统以“增进团结、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为主题的演讲比赛,获鼓励奖。年末,伊宁市联社对当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职工6人、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职工7人、取得银行业从业资格职工1人给予奖励;表彰2009年度先进个人47人。
  2010年,市联社表彰先进个人39人。
  2011年8月19日,在市联社举办的银行业职业操守主题演讲比赛中,24名选手经过激烈角逐,营业部曹雅丽(女)等6人分获一、二、三等奖。
  2011年,市联社表彰先进个人41人。
  2012年7月13日,市联社下发《伊宁市联社2012年“百日劳动竞赛”活动通报》:个人组织存款第一名来丽·地木拜,存款日均余额749万元,奖励3000元;第二名铁磊,存款日均余额345万元,奖励2500元;第三名呼尼恰木·沙吾提,存款日均余额305万元,奖励2000元;第四名曾新、杨新伦,存款日均余额300万元,奖励1500元;第五名崔冬梅,存款日均余额246万元,奖励1000元。客户经理贷款营销第一名秦惠萍,贷款增长额4232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05.8%,奖励1万元;第二名常迎春,贷款增长额2602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04.08%,奖励8000元;第三名岳建军,贷款增长额855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106.88%,奖励6000元;第四名吐尔汗·吾买尔,贷款增长额540万元,完成计划任务的67.5%,奖励4000元。清收不良贷款第一名西尔艾力·吐尔逊,清收不良贷款255万元,奖励5000元。2012年,市联社表彰先进个人42人。
  职工处罚 1995年9月18日,农业银行伊犁州分行决定,开除市联合社某会计公职。该会计自1994年11月起至1995年3月,采取复核抽底卡等手段收储不入账11笔、金额2.37万元,倒账换底卡贪污2笔、金额2500元。
  1995年12月12日,农业银行伊犁州分行决定,解除市联合社某记账员劳动合同。该记账员参加信用合作社工作以来,酗酒、挪用库款。
  1996年3月5日,农业银行伊犁州分行决定,解除伊宁市塔什库勒克乡信用合作社某出纳员劳动合同。该出纳员曾先后3次挪用库款2万多元,严重影响了信用合作社的信誉。
  1996年10月8日,农业银行伊犁州分行决定,对市联合社某柜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负责赔偿7000元损失款的40%。该柜员在1993年12月30日信用合作社决算工作期间,违反规定办理业务,造成信用合作社经济损失7000元。
  1997年10月13日,伊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除市联合社某柜员公职,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该柜员自1995年8月18日至1995年10月20日,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制作假对账单;对市联合社另一柜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该柜员库存短款长达两年未退赔;对塔什库勒克乡信用合作社某记账员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记大过处分。该记账员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值班近1个月,未按时查库,致使库存现金短款上万元达3个月之久。
  1998年6月4日,经伊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解除英也尔信用合作社六七段分社某记账员劳动合同,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该记账员在担任记账员期间,贪污挪用客户存款。
  1998年12月10日,伊犁农村金融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处理决定,给予市联合社某员工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1998年6月8日下午,该员工未向领导及任何人打招呼,擅自离岗,时间长达1个多月之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2001年10月30日,市联合社根据伊宁市托格拉克乡信用合作社某主任违规发放贷款,参与他人生意,不遵守劳动纪律等事实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该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3000元,在全辖通报批评,并限其在2011年11月底前收回全部违规贷款。
  2008年8月21日,市联社针对风险资产管理部某内勤2008年6月3~16日连续旷工14天的行为,给予警告处分,并扣发3个月效益工资;对新华路信用社某柜员2008年1~6月,办理收费业务232笔,金额3712.13元未入账,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
  2008年12月13日,经市联社第一届工会会员暨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表决,全票通过对塔什科瑞克信用社某出纳2007年4月9~17日,采用压票、收款不入账手法,挪用库款,有39笔客户存款不入账问题,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某司机2005年1~5月担任联社运钞车司机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多开油料和修车费进行报销,并存在银行卡恶意透支问题及2007年10月盗窃停放在联社后院的捷达车备胎(未遂)事件,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知识出处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伊宁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100余万字,其内容涵盖伊宁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有失误、有成绩、有经验、有教训。读之则饱览全市信合事业发展的坎坷履历及辉煌征程;展现信合人辛勤创业,斑斓多彩的历史画卷;又可为后人探索信合事业的发展,研究金融价值规律,货币固定等价物流通中的利率杠杆作用,提供借鉴。此书作为一部金融业的资料性专著,则不愧为一部资政之书,定会起到“资治、存史、教化、育人”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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