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建立健全信贷档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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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747
颗粒名称: 十一、建立健全信贷档案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1
页码: 228-228
摘要: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档案管理是保护信用社信贷资产安全、维护信用社经济权益的重要依据,是控制信用社信贷风险、提高信贷决策质量的重要参考凭证。1987年6月9日,农村信用社对贷款单位建立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本地区乡镇企业的基本资料、借款企业的基本资料(如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情况),据此分析生产经营和资金、成本、利润情况以及信贷资金运用情况。
关键词: 借款人 内勤人员 信贷档案 信用社 信贷员

内容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档案管理是保护信用社信贷资产安全、维护信用社经济权益的重要依据,是控制信用社信贷风险、提高信贷决策质量的重要参考凭证。1987年6月9日,农村信用社对贷款单位建立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本地区乡镇企业的基本资料、借款企业的基本资料(如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等情况),据此分析生产经营和资金、成本、利润情况以及信贷资金运用情况。
  信贷档案管理规定:贷款发放后信贷员填写移交清单,将贷款资料交内勤人员保管。信贷内勤人员收到信贷员移交的贷款资料后,经核实无误,填写交接记录。应按借款人建立信贷档案,立专卷保管。信贷档案包括:借款人所提交的借款申请书及按照有关要求应向信用社提供的借款人、保证人有关材料;借款企业财务报表及财务分析;信贷员贷前调查及在调查中收集的有关资料;贷款审贷委员会(小组)会议记录;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及附件;贷款到期通知书、贷款催收通知书等催收记录;其他相关材料。借阅信贷档案时,应经信贷部门领导批准,登记借阅。归还信贷档案时,内勤人员应对借阅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认可后方可办理收回登记。未结清贷款本息的企业信贷档案应长期保管,结清贷款本息的企业信贷档案应保管5年。

知识出处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巩留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6

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巩留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志书除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附录外,共22章,85节,横向编目,竖向编纂,纵横交错,鉴往知今,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全县农村信用社的各个层面,从发展空间上突出了地方性,从内容上突出了综合性,从编纂上突出了资料性,从时间上突出了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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