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银行检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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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323
颗粒名称: 一、农业银行检查
分类号: F832;F8;F239
页数: 1
页码: 313-313
摘要: 1980年农业银行塔城县支行成立,设信合股承担塔城县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工作,各农村信用社的检查一般由农业银行塔城县支行稽核股、信合股共同组织。1988年塔城市联合社成立后,农业银行塔城县支行也介入各信用社的检查工作。
关键词: 农业银行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信用社 塔城市

内容

1980年农业银行塔城县支行成立,设信合股承担塔城县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工作,各农村信用社的检查一般由农业银行塔城县支行稽核股、信合股共同组织。1988年塔城市联合社成立后,农业银行塔城县支行也介入各信用社的检查工作。
  1.1983年3月9~20日,农业银行塔城县支行组成检查组,对喀拉哈巴克信用社、恰夏信用社、也门勒信用社的信贷业务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这三家信用社在贷款业务中执行各项贷款制度不严格、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认真、普遍缺少调查情况报告、贷款发放程序不规范、贷款档案不全等方面存在的28项问题。检查组将查出的问题随即反馈给被检查信用社,要求限期整改。
  2.1985年4月,农业银行塔城市支行稽核股、信合股组织人员对市农村信用社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会计业务、存款、贷款、内控制度、安全保卫等方面的一些问题。
  农业银行塔城市支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在全市农村信用社系统进行通报,要求各农村信用社作出整改计划,限时进行整改。
  3.1988年下半年,农业银行塔城市支行与市联合社组成检查组,对各基层社的内部管理进行专项检查。查出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严、贷款手续不规范、贷款利率执行有误、会计核算有的科目归属不当、对账不及时、传票名章不齐全、装订不规范、档案管理人员不固定等问题。
  对此次检查情况,农业银行塔城市支行在市联合社辖内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市联合社督促各信用社限期改正。
  4.1996年上半年,市联合社在内部审计中发现喀拉哈巴克信用社会计账务不清,报告农业银行塔城市支行,支行派出检查组跟进检查,对喀拉哈巴克信用社账务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会计×××挪用公款20.4万元,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之后,农业银行塔城市支行对光明信用社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该信用社出纳长款数额较大,隐瞒不报,并通报光明信用社。光明信用社对该出纳员给予除名处理。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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