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账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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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293
颗粒名称: 六、对账管理
分类号: F832;F8;TP393
页数: 2
页码: 282-283
摘要: 2006年,塔城市农村信用社为真实反映信用社与客户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确保信用社及客户资金安全,使信用社内外往来账务核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对账管理办法》,结合市联合社实际,制定《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对账管理制度》。对账工作由市联合社会计主管部门、客户、基层信用社共同完成,各部门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关键词: 账务核对 存款人 对账单 信用社 塔城市

内容

2006年,塔城市农村信用社为真实反映信用社与客户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确保信用社及客户资金安全,使信用社内外往来账务核对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对账管理办法》,结合市联合社实际,制定《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对账管理制度》。对账工作由市联合社会计主管部门、客户、基层信用社共同完成,各部门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塔城市农村信用社的账务核对工作,按照核对的对象分为内部账务核对和外部账务核对,按核对方式分为计算机对账和人工对账,按对账时间分为每日对账、定期对账、不定期对账,按核对的账务种类分为对余额对账单对账和明细账对账。
  塔城市农村信用社的账务核对工作遵循全面性原则,结算账户无论余额大小、明细发生额多少,都必须与其对账,回执收回率达到100%;连续性原则,结算账户存续期间,都必须与其对账;及时性原则,信用社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存款人发送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协助和督促存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对账,并反馈对账结果;重要性原则,实行账户分类,对余额较大、活动频繁的重点账户和重要客户,从对账方式、对账频率等方面进行重点管理和服务;制约性原则,信用社对账岗位与记账岗位分别设立,对账人员与记账人员、上门收款人员、上门结算人员严格分离,不得混岗操作。
  塔城市农村信用社对账务核对工作制定了严格的程序,包括发送或接收对账单、处理对账结果、保管对账单及客户回执等。信用社发出的对账单,必须以核心业务系统打印账务数据为准,并加盖业务公章。坚持提供上门对账服务,对业务发生频繁、往来账务金额较大的账户要提高对账的频率。收回的对账单回执,存款人应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存款人注明核对结果、核对日期,核对人签名确认,确保核对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账务核对按照“禁止业务人员对自己负责经营的客户进行对账及禁止账务经办人员参与对账”的原则进行双人对账,从事记账、复核工作的人员不得兼做对账工作。信用社应按规定妥善保管对账资料,并对对账资料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对账资料的内容。
  辖内基层信用社每半年向市联社会计部门书面上报本社对账工作总结,市联社每半年向自治区联社会计部门书面上报对账工作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应对账账户数、实际发出对账单数、对账单回执收回率、对账实际情况、对账中存在的问题、工作措施与建议等。
  市联社会计部门安排业务人员将生成的对账单交客户,对收回的对账单进行真伪审核及对账结果识别,对账务不符或未收回的对账单回执组织核实与催收,受理存款人的对账查询,对账业务资料按会计档案相关规定按时归档。
  收回对账单的处理。信用社业务人员对收回的余额对账单按账号大小顺序排列,认真审核对账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回执上的印鉴与预留印鉴卡按规定折角验印,确保余额对账单的真实性、正确性。
  对账务不符的处理。信用社业务人员及时联系存款人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在余额对账单回执上注明不符原因及处理结果,同时认真登记“会计主管工作日志”。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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