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现一级法人治理结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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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164
颗粒名称: 一、实现一级法人治理结构
分类号: F832;F426;F275
页数: 2
页码: 146-147
摘要: 2009年2月10日,经协调,成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塔城市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邹义伟(塔城市副市长),副组长魏兴国(塔城市联合社理事长),成员:巴海(塔城银监分局监管三科科长)、李娜(塔城市联合社主任)、毛志强(塔城市联合社监事长)、宋秀梅(塔城市联合社副主任)、薛书峰(塔城市联合社副主任)。领导小组在市联合社设立办公室,由李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筹建的日常工作。
关键词: 领导小组 联合社 筹建工作 农村信用合作 塔城市

内容

2009年2月10日,经协调,成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塔城市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邹义伟(塔城市副市长),副组长魏兴国(塔城市联合社理事长),成员:巴海(塔城银监分局监管三科科长)、李娜(塔城市联合社主任)、毛志强(塔城市联合社监事长)、宋秀梅(塔城市联合社副主任)、薛书峰(塔城市联合社副主任)。领导小组在市联合社设立办公室,由李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筹建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筹建工作方案》具体内容,认真落实筹建工作,于2009年8月已逐步完成筹建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拟订开业机构名称、住所及业务范围。拟开业机构名称: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住所:塔城市伊宁路。拟注册资本金额: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45万元。业务范围:经银行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主要经营以下人民币业务:(1)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2)从事银行卡业务;(3)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4)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5)买卖政府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提供保险箱服务;(8)由县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9)办理经营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2.股本结构、股权设置及资本充足率情况。股本结构:已规范的股金总额4545万元,其中投资股2384万元,占股金总额的52.45%,其发起人在原已规范股金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中按照公正、透明和自愿的原则征集,共征集发起人12605人,其中企业法人17人、自然人12588人。股权设置:资格股2161万元,占股金总额的47.55%;投资股2384万元,占比52.45%。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2008年年末,资本充足率为9.93%,核心资本充足率为5.53%,达到了统一法人社规定的比例。
  3.内控制度建设情况:筹建过程中,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起草了《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稽核管理办法》《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安全保卫管理暂行办法》《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塔城市联社章程明确塔城市联社的性质、经营宗旨、注册资本、股权设置、社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结构、基本职能、机构设置、终止和清算等内容;议事规则和各项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具有可操作性。
  4.召开创立大会,通过各项决议。2009年8月23日,市联社筹建领导小组召开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创立大会暨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通过市联社筹建工作报告、市联社章程、市联社社员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市联社2009—2014年发展规划,以及《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事劳资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9名,成立理事会;监事会监事5名,成立监事会。是日,市联社首届理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理事会议议事规则和市联社内部职能部门设置方案;选举魏兴国为塔城市联社理事长;审议通过聘任李娜为市联社主任,宋秀梅、薛书峰为副主任的决议。同时,市联社首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毛志强为市联社监事长。
  5.内设机构及营业场所。全辖现有1家市级联合社、1家信用社、10家信用分社。为整合资源,方便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通过征求意见,深入调研,经筹建领导小组研究:取消诚信农村信用社法人资格,统一法人后,机构设置为1家市联社、11家信用社(原信用分社改为信用社),共12个营业机构,实行联社、信用社经营管理模式。设内部机构7个,即信贷管理部、财务信息部、审计部、业务发展部、监察保卫部、风险资产管理部、营业部和办公室。市联社及信用社营业场所符合金融业务营业规定的条件。市联社有营业及办公大楼一幢,建筑面积2412平方米,营业大厅300平方米,营业和办公室设施齐全。该宗房产产权明晰,四邻界址清楚,各项防控、报警、消防设施经公安、消防部门检查验收合格。2009年9月4日,塔城监管分局下发《关于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的批复》,同意市联社开业,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直属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至此,塔城农村信用社完成市级统一法人社改革工作。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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