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市联合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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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5160
颗粒名称: 一、建立市联合社
分类号: F832;F426;F275
页数: 3
页码: 139-141
摘要: 在1984年8月6日,《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的通知》中,就提出建立信用合作社的县联社。建立县(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有利于更广泛地发挥信用合作社所固有的群众性、民主性和灵活性,有利于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加强基层信用社服务工作。农业银行对信用合作社的管理和领导主要通过联社进行,有利于理顺行社关系,使农业银行与信用合作社共同协调发展。
关键词: 管理委员会 农业银行 联合社 信用社 塔城市

内容

在1984年8月6日,《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报告的通知》中,就提出建立信用合作社的县联社。建立县(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有利于更广泛地发挥信用合作社所固有的群众性、民主性和灵活性,有利于为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加强基层信用社服务工作。农业银行对信用合作社的管理和领导主要通过联社进行,有利于理顺行社关系,使农业银行与信用合作社共同协调发展。
  1987年11月24日,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下发《关于对农村信用社县联社设置营业部的有关问题的复函》,复函称:根据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各地可以建立管理服务型的县联社。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试办经营型的县联社,办理存、放款业务。这种类型的县联社必须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要有一定资本金,具有组织章程、合格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固定的营业场所,而且要符合经济核算原则。经营型联社成立后,仍在农业银行县支行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基层信用社独立经济实体的性质不变。
  1988年5月,根据农业银行自治区分行《在我区尽快建立农村信用合作社县联社的若干意见》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示范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塔城市具体情况,经人民银行塔城地区分行同意,成立“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隶属中国农业银行塔城市支行领导和管理。
  市联合社召开了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市联合社章程,选举产生联合社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木汉、张长在、薛书忠、陈春泉、游福成、芦宝勤、刘发龙组成。选举联合社副主任薛书忠主持日常工作,联合社主任由农业银行塔城市支行行长木汉兼任。
  市联合社由基层社入股75万元,当年购买塔城市新华街个体大楼一楼门面房筹建联合社营业部,并于11月正式挂牌营业,独立开展存、贷款及结算等业务。联合社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各基层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原则不变。联合社与各基层社形成二级法人并行的体制。其时,市联合社下辖9家独立核算的信用社、1家信用分社。
  市联合社的成立,在全市范围内把各个分散的基层信用社组成一个联合组织,解决各个基层信用社单位不能独自解决的问题,使各个信用社在管理上、经济上实行既独立又联合的办法,以充分发挥合作金融的优势。市联合社管理体制的建立,是信用社体制改革的重要步骤,不仅增强信用社内部的管理能力,更为重要的是,这是信用社走向完全自主管理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市联合社按章程要求,其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基层信用社执行金融政策、规章制度情况;考核监督各项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调剂资金余缺;从利润中提取一定数量的互助金用于调剂盈亏;统筹解决职工退职、退休经费;组织经验交流和职工教育、培训;等等。
  1989年以后,市联合社进入治理整顿阶段。在农业银行市支行的领导下,逐步明确联合社的管理职能,建立健全了信贷、财会、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信贷投放上,按照行社分工、适当交叉、因地制宜、统筹安排的原则,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分工以农村种养业为主,以其他农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社员生活及其他贷款等为辅,根据各基层社服务区经济发展状况,各有侧重地开展贷款业务及各项业务,收到积极的成果。同时,将各基层社主任聘为兼职稽核员,通过主任对本社各项工作的稽核检查,/本社的管理力度,保障了信用社的稳定发展。
  市联合社成立初期没有内部股室,一些管理工作需配合农业银行市支行信合股来完成。
  1990年,市联合社内设两股一室,即信贷股,股长彩德;会计股,股长薛书峰;办公室,主任马那什。信贷股负责信贷业务,对基层社信贷业务投向、金额及信贷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管理;会计股负责对基层社的经营指标考核、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等的督促指导;办公室负责对职工教育、培训,联合社的计划、总结,精神文明建设、安全保卫等项工作。市联合社在对基层社进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同时,不断加强联合社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在思想建设上,坚持集体所有制合作金融组织业务经营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在组织建设上,按照精简、高效原则,不断完善内部机构设置,规定各职能股室权、责、利关系,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奖惩分明。逐步完善联合社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用制度教育职工,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
  1992年10月19日,市联合社召开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应参加代表23名,实到22名。市联合社副主任薛书忠作联合社工作报告和章程修改报告,市联合社副主任陈春泉作财务工作报告,与会代表讨论通过了上述三个报告,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成员,管理委员会由张长在、陈春泉、卡布尔汉、马那什、游福成组成,副主任陈春泉主持日常工作,主任由农业银行塔城市支行行长张长在兼任。
  市联合社和农业银行市支行一起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在职工中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奋斗的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社会主义道德素质。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塔城市农村经济蓬勃发展,这种新变化给农村金融工作提出许多新要求,农村信贷工作必须深入下层,由于农工商全面发展,经营行业涵盖种植、养殖、运输业、加工业、商业服务业等多种行业,情况错综复杂,必须做好调查研究,做好贷前、贷中、贷后服务。由于商品流通渠道增多、购销活动频繁,也要求信用社网点下伸,改进结算方式,为广大农牧民、专业户、承包户及各种联合体、工商企业等提供更快捷、周到的服务。根据发展需要,塔城市联合社自成立后,合理增设网点,至1994年年底新增非独立核算的信用分社10家。面对银根紧缩、物价上涨、资金分流的严峻形势,各信用社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大力组织资金,使存款稳步增长。同时,加强信贷管理,规范贷款制度,依照《贷款通则》对贷款操作进行规范化要求,联合社统一印制“抵押担保借贷协议书”,制定大额贷款审批权限,严格执行担保、抵押和收取信用保证金制度及考核制度等,使新发放贷款质量有大的提升。但由于旧贷款沉淀较多,非正常贷款占比高;存、贷结构不合理,资金困难,信用社发展面临巨大压力。
  1995年7月11日,市联合社召开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副主任陈春泉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财务工作报告及章程修改意见,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徐新生、姚铁进、卡布尔汉、程文玉、李作训、王惠省。选举姚铁进为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主任由农业银行塔城市支行行长徐新生兼任。
  第三届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后,于1995年8月9日召开联合社管理委员会扩大会议,管理委员会成员和各信用社主任参加会议。联合社主任徐新生发表讲话,首先宣布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分工,副主任姚铁进负责人事、保卫、办公室;程文玉负责存、贷款、会计稽核。徐新生强调:人事方面,进人关、干部提拔利用由管理委员会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由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信贷管理权由管理委员会研究。会议强调: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信用社发展面临诸多困难,联合社新一届领导班子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保持稳定,为塔城市农村金融作出新贡献。新的领导班子要有新面貌,要转变工作作风,从我做起,下乡杜绝大吃大喝,总的工作思路是:信贷质量要提高,三分之二的沉淀贷款要搞活;负债结构要进行调整,高成本资金要减少,低成本资金要提高;人员的思想观念要更新,要有“利润”、“市场”、“竞争”观念;费用上要控制,该节约的要节约;要以社为家。信用社目前超负荷经营,应加强计划性,控制规模,亏损方面会有转机。根据这一工作思路,市联合社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加强信贷管理。利用粮食交售旺季加大收储、收贷力度,深入农户,和农民交朋友。同时,依靠各乡场党政和司法部门,依法清收陈旧贷款。加强审计工作,对各项业务进行审计检查,强化内部管理。

知识出处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社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塔城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全书共23章、90节,全面记述了塔城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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