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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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969
颗粒名称: 五、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分类号: F426;D92;F832
页数: 4
页码: 397-400
摘要: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关键词: 爱心基金 巴楚县 离退休人员 劳务派遣 内部退养

内容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互助友爱的优良传统,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打造优秀企业文化、鼓励员工以社为家、不断增强员工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建立对困难员工帮扶的长效机制,构建和谐企业。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巴楚联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总工会《送温暖工程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巴楚联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巴楚县联社信合爱心基金(以下简称:信合爱心基金)资金来源由巴楚县联社注资部分、员工(含劳务派遣、内部退养、离退休人员)捐助部分和其他捐助部分组成。(注:以下所称“员工”均含劳务派遣、内部退养、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 信合爱心基金分为员工定期捐助部分和自愿捐助两部分,遵循“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不似赢利为目的”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巴楚县联社全体员工;面向社会定向帮扶的贫困儿童、贫困家庭、残疾人等弱势群体;需要巴楚县联社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义务的慈善公益特殊类事件和特殊人群。
  第二章 信合爱心基金来源和用途
  第五条 信合爱心基金的主要来源:
  (一)员工每人每月固定捐助10元钱;
  (二)巴楚县联社按工资总额千分之五提取;
  (三)公费经费按年划拨10000元;
  (四)基金利息收入;
  (五)各类其他捐助。
  第六条 信合爱心基金的主要用途:
  (一)员工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资助(含劳务派遣、内部退养、离退休人员);
  (二)员工因为意外伤残造成生活困难的资助(含劳务派遣、内部退养、离退休人员);
  (三)员工因为重大灾害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资助(含劳务派遣、内部退养、离退休人员);
  (四)贫困儿童生活状况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资助;
  (五)残疾人没有固定经济收入来源的资助;
  (六)贫困家庭、贫困妇女生活状况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资助;
  (七)特殊人群、特殊情况下需要资助的对象;
  (八)履行社会责任时需要县联社担当的公益事件和人群。
  第七条 信合爱心基金资助适用情况:
  (一)员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资助。重大疾病范围主要包括:各种晚期恶性肿瘤、严重尿毒症、严重血液病、严重心血管疾病、晚期肝硬化等重症。
  (二)员工因重大意外伤害、伤残、遭受严重自然灾害造成家庭财产严重损失、家庭生活困难的,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资助。
  (三)联社与地方社区共同组织定向捐助对象,范围包括:贫困儿童、贫困家庭等,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资助。
  (四)联社在担当社会责任、履行企业义务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倡议等,向特殊事件和特殊人群给予的一次性资助。
  第三章 信合爱心基金的筹集和使用
  第八条 信合爱心基金的筹集分为:员工个人捐助部分(为员工每月10元)和其他划拨捐助部分,作为启动资金。
  第九条 信合爱心基金根据划拨捐助部分,按照实际情况筹集安排,每年筹集一至两次。
  第十条 信合爱心基金运作以联社为单位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信合爱心基金员工个人捐助款到位后,于次月5日前一次划到联社信合爱心基金专户,其他划拨捐助部分要求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上划。
  第十二条 信合爱心基金的使用,由爱心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方案,报经信合爱心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信合爱心基金发放时,操作流程如下:
  (一)本人提出申请;
  (二)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病情诊断证明并持病历复印件、意外伤害、伤残、家庭财产损失证明等);
  (三)信合爱心管理委员会签署意见及所在单位(社区)公章或工会公章;
  (四)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办公室拟定意见,联社信合爱心基金委员会签署审批结果;
  (五)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办公室根据审批结果负责实施,每个项目必须有领款人的签字及有效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信合爱心基金资助:
  (一)员工因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行为而受伤、致残或死亡,以及故意自伤致残或自杀等;
  (二)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调离联社等情况;
  (三)其他申请人因打架斗殴等违法乱纪、吸毒等行为而受伤、致残或死亡、故意自伤致残或自杀等;
  (四)联社相关部门认为不符合享受信合爱心基金资助范畴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组织和管理
  第十五条 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会长1名、委员3—4名;委员会下设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办公室,设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成员2-3名。
  第十六条 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制定或修改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办法;听取和审议年度基金使用情况报告;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信合爱心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严格审批使用手续、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办公室定期公布信合爱心基金账目,公告信合爱心基金的使用情况,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合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知识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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