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计主管委派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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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802
颗粒名称: 三、会计主管委派制
分类号: F832;F239;F426
页数: 2
页码: 187-188
摘要: 2008年6月10日,县联社在全辖推行会计主管委派制度。委派会计人员管理采取上挂一级的办法,由联社财务信息部直接管理,其工作绩效考核由财务信息部负责,工资收入系数为信用社副主任系数,基本脱离信用社主任对其在管理上的约束力,有效增强会计主管的责任心。全辖营业网点的会计主管均由财务信息部负责管理培训考核,定期和不定期对辖内信用社进行会计核算、重要空白凭证、现金、反洗钱、账户管理检查,并对会计主管考核打分,与业绩挂钩,严格管理,督促会计主管正确履行其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内管“第二道防线”作用。
关键词: 财务信息 会计主管 自治区农村 委派会计 会计从业资格

内容

2008年6月10日,县联社在全辖推行会计主管委派制度。委派会计人员管理采取上挂一级的办法,由联社财务信息部直接管理,其工作绩效考核由财务信息部负责,工资收入系数为信用社副主任系数,基本脱离信用社主任对其在管理上的约束力,有效增强会计主管的责任心。全辖营业网点的会计主管均由财务信息部负责管理培训考核,定期和不定期对辖内信用社进行会计核算、重要空白凭证、现金、反洗钱、账户管理检查,并对会计主管考核打分,与业绩挂钩,严格管理,督促会计主管正确履行其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内管“第二道防线”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基本制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计主管委派制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制度,制定会计委派制。规范县联社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健全会计监督制度,强化内控监督机制,发挥会计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保障会计信息的合法、真实、完整,防范经营风险,促进联社实现可持续发展。
  会计主管应思想品德端正,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或助理会计(经济)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可先进行竞聘上岗,在上岗后的两年内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悉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知识,熟悉金融业务,熟练掌握财会专业技能;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从事会计工作时间三年以上。
  委派会计主管实行竞聘上岗,由联社进行聘任或解聘。聘任工作由联社人事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符合会计主管任职条件的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考试的方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察考核。联社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委派会计主管聘任手续。会计主管聘期为三年,期满后重新竞聘上岗。聘任时须签订实时监督委派书和聘期目标考核责任书,明确委派会计主管的岗位职责、权限、聘期目标、聘任终止条件、考核与奖惩等内容。委派会计主管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时,必须先由联社审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
  委派会计主管由联社统一管理,在联社会计部门领导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联社会计部门建立委派会计主管工作情况档案,负责综合整理保管。审计部对会计主管工作实施稽核和监督。
  委派会计主管的工资标准比照联社会计部门副经理标准执行。其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按照联社相关考核办法及所在网点综合考评结果,依考核结果发放。
  委派会计主管因病、事、休假等原因需离岗三天以上的,由财务信息部根据委派会计主管的建议,并结合信用社的实际和人员情况,指定人员接替其工作,并由审计部或财务部门监督其交接工作。会计主管的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由巴楚县联社统一安排,会计主管必须无条件服从。委派会计主管任职期间,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向联社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离职。每年对反洗钱工作进行内部审计,以便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改正。

知识出处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巴楚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文史出版社

出版地:2016

本书是一部专业性志书,主要介绍巴楚县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概况、经营成果、主营业务、企业管理、运行保障、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内容。全面展现了巴楚地区信合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励精图治的精神面貌和全力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宗旨。全书以客观翔实的资料,彰显地域特色、时代特色和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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