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开展活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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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377
颗粒名称: 三、开展活动
分类号: D262;F832;D261
页数: 1
页码: 473-473
摘要: 2005年,按照银监会塔城监管分局转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通知》要求,额敏县农村信用社开展违法违规案件的防范和查处工作。
关键词: 查处工作 额敏县 自查自纠 农村信用社 自治区农村

内容

2005年,按照银监会塔城监管分局转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违法违规案件防范和查处工作通知》要求,额敏县农村信用社开展违法违规案件的防范和查处工作。
  2006年7月8日,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下发《额敏县农村信用社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涉及授权(授信)管理、产品开发和营销、基建工程、房屋租赁、大宗物品采购、中间业务、结算、IT以及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
  2007年1月12日成立,由联社理事长阿德力汗·热合木任组长,监事长于春萍为副组长,其他领导和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额敏县联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党小组。1~6月稽核部门、会计部门参加自治区联社发起的“两项审计”和“排雷”行动。
  2009年,县联社纪委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纪委2009年工作要点》《从政提醒》《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文件、书籍,教育党员干部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自治区联社纪委提出的领导干部“六个不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发扬党内民主,遵守“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集体决定事项的范围和秩序。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认真把好“五关”(政治关、权力关、金钱关、享乐观、亲朋关)。严格按照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办事,保证不发生违规违纪、不廉洁的问题;不发生职务侵占、挪用信用社资金行为;不发生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行为。
  2011年4月,联社根据《自治区农村信用社2011年“三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对“三项整治”活动进行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实组织开展以“假冒名贷款、抵质押贷款、置换贷款”为主要内容的自查、自纠、整改等整治活动。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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