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三级信贷协管”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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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3109
颗粒名称: 第六节 “三级信贷协管”体制
分类号: F832;D267;D92
页数: 1
页码: 296-296
摘要: 2008年,额敏县联社实施“义务协管员”聘任制度,按照《新疆农村信用社信贷协管员管理办法》,在全县各个乡(镇)聘请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信贷协管员”,协助农村信用社管理全村的贷款。
关键词: 党支部书记 额敏县 村委会主任 农村信用工程 协管员

内容

2008年,额敏县联社实施“义务协管员”聘任制度,按照《新疆农村信用社信贷协管员管理办法》,在全县各个乡(镇)聘请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信贷协管员”,协助农村信用社管理全村的贷款。
  额敏县委组织部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每年年底与额敏县联社对全县“义务信贷协管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额敏县联社按照考核结果兑付补助金,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信贷协管”体制,保证全县“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0年,县联社聘请“信贷协管员”50人,全年发放“信贷协管员”费用78000元,人均1560元。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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