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创时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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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873
颗粒名称: (一)初创时期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1
页码: 130-130
摘要: 1992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成立“额敏县城市信用社”筹建领导小组,11月,支行会计发行(国库)股股长王洪磊负责具体筹建额敏县方城城市信用社,面向全县招收3名员工进行业务培训。1993年1月8日,额敏县方城城市信用合作社(独立法人机构)成立并营业,营业地址位于额敏县上户西路。全社职工4人,法定代表人、社主任王洪磊,会计刘群英(女),信贷员江敏,出纳阿德力汗·热合木(哈萨克族)。
关键词: 法定代表人 中国人民银行 额敏县 城市信用社 信用合作社

内容

1992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成立“额敏县城市信用社”筹建领导小组,11月,支行会计发行(国库)股股长王洪磊负责具体筹建额敏县方城城市信用社,面向全县招收3名员工进行业务培训。1993年1月8日,额敏县方城城市信用合作社(独立法人机构)成立并营业,营业地址位于额敏县上户西路。全社职工4人,法定代表人、社主任王洪磊,会计刘群英(女),信贷员江敏,出纳阿德力汗·热合木(哈萨克族)。预期中的政府财政和人民银行扶持资金不能到位,前期登记的股本金无法落实,没有1分钱的启动资金。方城信用社的职工们首先从存款抓起,瞄准兵团第九师朝阳市场和副食品商场等个体工商户聚集的地方,登门服务,一年四季不间断、风雨无阻。1993年存款净增长120万元,1994年存款净增长480万元,存款余额达600万元;两年间累计发放各类贷款1500万元,收回各类贷款1183万元,贷款收回率为79%。剔除跨年度因素,贷款当年收回率均在90%以上。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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