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体制沿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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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80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体制沿革
分类号: F832;F8;F426
页数: 13
页码: 85-97
摘要: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额敏县农村信用社或者农村信用社)是1954年11月,随着全县“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在中共额敏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额敏县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委)的直接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组(以下简称建社工作组)领导推动额敏县各管理区、乡的农民群众自愿组织、发展起来的合作制的金融机构。
关键词: 额敏县 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农村信用合作 信用社

内容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额敏县农村信用社或者农村信用社)是1954年11月,随着全县“合作化”运动的开展,在中共额敏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额敏县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人委)的直接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组建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组(以下简称建社工作组)领导推动额敏县各管理区、乡的农民群众自愿组织、发展起来的合作制的金融机构。从1954年成立至2012年末,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机构沿革和行政隶属关系、业务管理关系、行业管理关系以及农村信用社的体制,均发生多次大的变动。
  1954年11月至1959年2月,全县先后成立25家农村信用社,全部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业务上受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领导,行政工作和人事管理受所在地的管理区党委领导。
  1959年2月,全县农村信用社与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设在各个公社的营业所合并为人民公社信用部,下放给各个人民公社管理,5月又下放到各个生产大队管理,成为信用分部。1962年下半年,额敏县各个公社、生产大队的信用部和信用分部,重新恢复为信用社,业务上由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领导、管理。从1969年开始,全县农村信用社由各个人民公社的“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管理。1973—1979年,全县信用社由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管理。
  1980—1996年,农村信用社归口农业银行管理。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由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领导和管理。
  1997—2005年,全县12家农村信用社成立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额敏县联合社或者县联合社),县联合社与各乡场的12家基层农村信用社都是独立法人,实行两级法人治理体制。县联合社和基层农村信用社各自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额敏县联合社与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脱钩,先后由塔城地区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塔城地区银监分局监管。
  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或者区联社)成立,额敏县联合社归属于自治区联社领导。4月,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额敏县联社或者县联社)成立,取消二级法人管理体制,实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全辖实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授权经营”。至2012年末,额敏县联社内设财务会计部、信贷管理部、资产风险管理部、电子银行部、监察保卫部、审计部、综合办公室6部1室共7个内部职能管理部门,并内设一个营业部。下辖朝阳信用社、友好路信用社、郊区信用社、上户信用社、玉什哈拉苏信用社、喀拉也木勒信用社、额玛勒郭楞信用社、杰勒阿尕什信用社、玛热勒苏信用社、霍吉尔特信用社、麦海因信用社、乌什水信用社、二道桥信用社(金融服务站)共13个营业网点。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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