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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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719
颗粒名称: 1964年
分类号: F832;F8;D92
页数: 2
页码: 16-17
摘要: 2月8日,额敏县原十月公社一大队1962年外逃人员在信用合作社存款和股金共1309.04元,暂存到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由支行统一处理。
关键词: 额敏县 农业银行 信用合作社 中国农业银行 管理办法

内容

2月8日,额敏县原十月公社一大队1962年外逃人员在信用合作社存款和股金共1309.04元,暂存到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由支行统一处理。
  3月,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抽出支行信用合作股和营业所共四名干部进驻前进公社进行整社工作,前进公社共有7家信用合作社,经过半个月的摸底了解情况,有6家信用合作社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仅两个大队的两家信用合作社经过“四清”后,有12042.47元找不到下落,信用合作社的亏损达百分之百,金额达到1243.52元。
  是月,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和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进行资金、账务、财产交接,至3月底基本完成。需要继续清理的账务悬案,只有垫付信用合作社的账表款计1682.93元。
  4月14日,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统一安排下,开始收兑伍元、叁元、壹元三种苏联代印的人民币票券。
  4月15日,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向额敏县人委上报《信用合作社管理办法》和《额敏县信用合作社管理办法》。
  6月5日,中国农业银行、国家劳动部下发《关于信用合作社干部工资、福利待遇的联合通知》。
  7月21日,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向县人委报送“关于信用合作社干部口粮问题”的报告,提出信用合作社干部的口粮问题,1963年自治区人委已有公文下达。额敏县70%以上的信用干部都已由国家供应,尚有少部分干部由大队供应。目前大队提出应由国家供应,经各公社联系,认为县委没有通知尚不能解决,为此请人委通知各公社执行。
  8月26日,中国农业银行下发《关于农村四类分子能否参加信用合作社和向信用合作社贷款问题的通知》。
  9月24日,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转批《关于城镇公社信用合作社各项制度》。
  10月21日,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上报“如何处理原十月公社一大队外逃社员在信用合作社存款和股金的请示”。提出1962年该队7名外逃社员,在信用合作社活期存款为1016.43元;29名外逃社员,在信用合作社有股金29股金额达116元,应分红利176.61元。
  10月28日,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下发《关于信用合作社清理历年贷款办法》。
  12月14日,中国农业银行额敏县支行下发各公社营业所、信用合作社《关于信用合作社年终决算工作的安排意见》。提出在通过决算、清理资金、落实账务的基础上,总结全年工作,正确反映情况,特别是要结合整社四清工作,抓紧调查和落实资金财务工作。按规定的比例进行分红,如有纯益60%~70%,提存公积金10%,提存公益金,盈余多时适当提高,盈余少适当减少,特别少时待下年分红。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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