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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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图书
唯一号: 320020020210002718
颗粒名称: 1963年
分类号: F832;D92;F426
页数: 2
页码: 15-16
摘要: 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清理旧农贷的补充通知》,指出:本通知适用于信用合作社。
关键词: 中国人民银行 额敏县 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 人民银行

内容

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清理旧农贷的补充通知》,指出:本通知适用于信用合作社。
  1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转发国务院下发《关于清理历年农贷的办法》,根据规定,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照此办法清理。
  是日,自治区党委批转人民银行新疆分行党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有关草案的补充规定》和《关于自治区开展信用合作社整顿工作的意见的报告》。
  2月2日,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成立整顿工作组,由人事股股长和农金股副股长挂帅,成员由农金股农贷员3人组成,选择复杂问题较多的十月公社2大队信用社,开展期15天“试办整顿”工作。通过试办带动全面整顿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工作。
  3月4日,人民银行新疆分行、自治区财政厅和农业厅联合下达灾区口粮贷款办法,规定贷款由信用合作社代理发放,只能用于受灾重和返销粮多、社员买口粮确有困难的地区。
  3月19日,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合作社干部口粮和副食品、日用品供应情况的报告》。
  4月,额敏县原十月公社1大队开始移交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九师团结农场直接管理,大队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解体。
  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积极支持信用合作社发放贫农下中农生产、生活贷款的指示》。
  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顿信用合作社、打击高利贷的报告〉的通知》。
  11月16日,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整顿信用合作社工作组”成立,在各生产大队的“社教工作组”和大队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整社计划,在公社辖区9家信用合作社中全面开展整社工作。
  11月19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社队拖拉机站改为国营后所欠信用合作社贷款如何处理问题的答复》。
  12月,人民银行新疆分行转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各地贯彻执行。
  是年上半年,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对全县25家农村信用合作社,2个服务站进行整顿。除牧业区的2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和2个服务站,因迁移到冬窝子未能整顿外,其他23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部进行初步整顿。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改选三名理监事委员,理事主任由生产大队队长担任,监事主任由大队长支部书记担任。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制定业务计划和服务制度,查对信用分部错账错款现象,改变以往会计一手包办的工作作风。
  是年,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在整顿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过程中,突击公社4家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群众提出902条意见,这些意见共分三个类型。第一类86条,主要是对信用合作社会计工作作风不民主,独断独行,不关心群众利益,将资金贷给集体的多,而社员在生活上、生产上有困难得不到解决等方面提出的意见;第二类791条,是要求改进信用合作社工作,建立民主管理制度,选举理监事委员,加强服务,开展业务,切实帮助社员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的意见;第三类25条,认为信用合作社没有发挥作用。
  是年,根据人民银行额敏县支行在全县整顿农村信用合作社工作中的不完全统计,额敏县又有526人自愿参加信用合作社,入股526股,已交股金15股。

知识出处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额敏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志》

出版者:中国金融出版

出版地:2015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为全面展现六十年来新疆金融发展史的一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专门成立了修志办,拟出版一套新疆农村信用社志书。本书便是其中的一本。本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额敏农村信用社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进程,对今后信用合作事业的改革发展,起着存史资政、传承文明、借史鉴今的重要作用。志书全面记述了额敏县农信社五十八年发展史的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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